好聚好散用在现在的人身上真的算是很应景的一个道理。近日桂林一名陈姓男子就因抢劫、强奸被捕,他一个月内两次对单身女子进行劫财又劫色,正所谓是胆大包天。他每次作案,都会先抢走受害人身上的材物,再给受害人戴上头套劫持上一辆电动车后带到自己的出租屋里,然后强行和受害人发生关系,在这之后,他还会将受害人带到银行,然后再将受害人卡中的钱取走再将受害人丢弃在路边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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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被抓获后交代,他做这些纯粹是为了报复,面对警方,他说了三个字:为发泄!引其怀疑前女友与她分手时脚踩两条船,所以一直怀恨在心,从而对女性产生了报复心理,最后决定用劫财劫色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抢走他人财物,涉嫌故意伤害罪;陈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