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奢侈品的消费毫不含糊。2015年5月,中诚信品牌实验室发布的报告中,其数据显示了中国消费者的好胃口和对奢侈品的热爱:2014年,中国消费者在全球奢侈品消费达到1060亿美元,比2013年增长4%,这表明中国人2014年买走了全球46%的奢侈品,也就是中国消费者买走了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中国消费者仍是全球奢侈品市场无可争议的最大买家。然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购买奢侈品的目的地转到了境外,在中国大陆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者从2010年的65%降至2014年的36%。

奢侈品(Luxury)在国际上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经济学领域对于奢侈品的普遍定义是:价值与品质的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奢侈品又是指无形价值与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一般认为,奢侈品的消费是一种高档消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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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夫冈·拉茨勒认为,奢侈品是表达奢侈概念的常用道具,是一种将有形的产品材料与精神价值、产品形象和品牌融为一体的整体感。《消费经济学大辞典》对奢侈品的界定为:奢侈品消费品,又称奢侈品消费资料,是消费品的对称。它是指同收入相比,其需求按更大比例增加的那部分消费品。奢侈品所涵盖的范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变化。奢侈和必需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本质上说,奢侈品并不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品,奢侈品的存在与否不会影响人类的生活。故而,与一般消费品相比,奢侈品具有其如下特点。

由于奢侈品具有超出实用价值的符号价值,是消费者炫耀财富的象征符号。一方面,在中国的普通工薪阶层中出现了这样的一种普遍现象:攒上几个月乃至半年的工资去专卖店买一件奢侈品品牌的商品;另一方面,在网络上频频出现“郭美美炫富”式的事件。这都说明了在商业社会里,要想表现财力并借此获得或维持好名声,炫耀性的奢侈品消费是主要途径和手段之一。奢侈品消费者之所以热衷于奢侈品消费,既是要通过奢侈性消费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时也是要通过炫耀式消费来创造和维系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关系网络。现代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不仅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还要考虑到其附加价值,即消费该商品所能获得诸如地位、身份、意境等炫耀性的享受。因此炫耀性是奢侈品一个主要的极其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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