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政部《关于近期全国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常委会议部署, 7月18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从六个方面周密细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扎实有效开展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终绷紧防大灾、抗大灾这根弦。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把困难估计充分,把措施考虑周全。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防灾抗灾的良好局面。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合力做好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村屯、企业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找准薄弱环节,强化日常巡查和危险示警,切实把防灾工作做细做实。要在险情和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提前确定行动不便老人、重病患者、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一对一”帮扶对象;对不愿转移的群众要采取强制措施转移,同时采取封村卡路、加密巡逻等办法防止转移人员回流,把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控制到最低;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帮助群众将大牲畜、大型农机具和规模化养殖畜禽等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启用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快速抢险救灾,维修加固损毁民房,迅速恢复灾区生活秩序。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随时统计汇总灾情,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加强涉灾部门间信息共享,适时组织会商,努力提高灾情信息的准确性,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黑龙江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