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起义大家都很熟悉,打响了秦末起义的第一枪。但对于这场起义的原因——因误期而造成死罪,或许却不是历史的真相。
根据《史记》记载,在秦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正是因为遇到了大雨,道路不通,所以赶到目的地渔阳不能按期。按照《史记》的说法,当时失期是死罪,才有了后面的起义。
然而,当我们细读历史,会发现这里面有很多疑问。
第一,在秦朝,真的“失期,法皆斩”吗?
1975年,在湖北云梦出土了大量秦简——睡虎地秦简,从中可以清晰的看到秦朝的《徭律》明文规定: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什么意思呢?受国家征发,没去,罚两副铠甲(或两副铠甲的钱);迟到3-5天,挨骂;迟到6-10天,罚一副盾牌;超过10天,罚一副铠甲。如是水雨原因,不用惩罚。
所以说秦朝的法律并没有那么苛刻,迟到了只是罚款,若是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根本就没事。
第二、陈胜吴广是徭役还是兵役?
可能有人说,这是徭役的规定,不是兵役,兵役是要死刑的。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陈胜吴广当时都是农民,虽然目的是去渔阳守卫边境,但还没有到达目的地接受训练、整编,不能算正式的军队。如果是正式军队,还用得着“揭竿而起”吗?连武器都没有。
其次,就算是兵役,也没有出土文物表明迟到就要死刑。实际上在正规作战中,迟到而贻误战机的大有人在,比如汉朝的李广(因为迷路),但没有被判死刑。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迟到,而构成死罪没有足够证据。
顺便说一句,陈胜吴广并不是这支队伍的头领,还有一个将尉(被俩人杀了),如果真的是失期当斩,这个将尉为什么不着急?他倒是最应该起义。
第三、陈胜吴广是临时起意还是有所预谋?
陈胜和吴广并不是普通人,而是素有志向,陈胜在年轻时候就曾说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而在大泽乡,陈胜和吴广的套路可谓一套接一套,什么从鱼肚子中找到纸条,什么有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更不用说起义之后“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
所以综合来看,大泽乡起义根本就不是因为什么秦法严峻,很有可能是陈胜吴广精心策划的一场计划。其实历史,总是没有那么简单,在一切看似平常的背后,往往是心智和权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