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因为小说和戏剧的流传,早已成为了清官的代名词。不过,历史上真实的包公与小说戏剧中传说的包公是有一点区别的,比如,包公没有审理过“狸猫换太子”一案,也没斩过陈世美。虽与传说相差甚远,但有一点却千真万确,包公确实是一位大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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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最重官员操守,最恨以权谋私。他任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时,三司使张方平利用手中的权力,廉价套购某商人的住宅,从中渔利。包公认为,三司使是朝廷最高财政官员,非廉洁之士不能胜任,张方平巧取豪夺,不适合担任这么重要的职务,因此,包公上书弹劾张方平,致使张方平罢官。

对待别人如此,那么包公对待自己如何呢?

包公为人做官,一贯严格自律,既不傍大款,更不攀权贵。比如,他在地方上任大吏,便从不中饱私囊。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四十二岁的包公出任端州知州,也就是今在的广东肇庆市。端州产砚,中国四大名砚——端砚尤以石质优良,雕刻精美居首,被朝廷钦定为贡品。那些附庸风雅的权贵,均以能得到端砚为荣。

因此,在肇庆任职的官员,似乎找到了一条升官的捷径,纷纷打着纳贡的幌子,以多出数十倍的数目征收,假公营私,拿着公家的东西去结交打点。然而,包公当肇庆市长后,首先想到的是减轻农民负担,有权不用,自断这条升官捷径,悉数减去多余的征敛,仅征收进贡的数目,领导也好,故交也好,批条子也好,打招呼也好,一概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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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还在端州州衙墙壁上写下《书端州郡斋壁》一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他认为做官当除贪欲,谋正道,以做清官为荣,以做贪官为耻,这就是他的人生观和荣辱观。于是,包公当了三年肇庆市长,“岁满不持一砚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