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在发生自燃,而周围的可燃物没有燃烧的痕迹,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中间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追溯历史
1966年12月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波特城的班特莱医生,全身化为灰烬死于家中,他的衣服和周围的东西完好无损。法医无所适从,警方草草结案。科学家认为,医生死于人体自燃。
班特莱医生去了,给人类留下一个未知的课题,科学家们开始为自己的论断寻找证据。自燃难道只是一件个案吗?目前把人体自燃定义为人体在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的情况下,由内而外,自发燃烧,最终把人体烧为灰烬,而周围的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样的一种现象。
据记载,历史上也有类似事件发生,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记载了历史上第一例人体自燃事件。一个贫苦妇女一天晚上回家上床睡觉后,夜里自燃而死。次日早晨人们发现,她只有头部和手指遗留下来,身体其他部位燃烧为灰烬。而周围其他事物保持原样。以后不长的时间内,法国、英国都有过人体自燃现象引起轰动的实例。1744年,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岁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儿发现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烧光的木头,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缺。类似的历史记载有数百起之多。
从此,关于人体自燃的现象在科学界不断引起争执和探讨。19世纪德国化学家利比克认为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酒精含量过多引起的。他试图通过一个试验证明他的结论,但以失败而告终。1861年,著名法医卡斯波在其《实用法医手册》中,对人体自燃给予了否定。他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尽管卡斯波否定了人体自燃的可能性,许多科学家仍致力于研究和调查这一现象。
进入20世纪,此类自燃事件又发生了200多起,被人们记录下来。如1951年7月,在佛罗里达的圣彼得斯堡,67岁的玛丽夫人舒适地坐在软椅上,她的儿子离开时看见母亲还很好,次日早晨,儿子来到母亲房间,发现了可怕的景象:母亲没有了,地面上有几块烧得变形的发卡,剩下的只是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然而尸体旁边的报纸和一块亚麻布却没有燃烧的痕迹。儿子赶紧报案,法医专家鉴定没有发现作案或失火的可能,结论是可能发生了自燃。人们对这个结果将信将疑。比较有影响的是在1976年12月27日,由 《阿尔利亚先驱报》报道的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自燃烧死,成为当时最难解释的谜。
以下为发生在中国的自燃现象:
一名河南商丘22岁男子在与女友做爱时,阴茎突然起火被烧成焦炭,其女友也被烧伤。 医生表示,起火原因不明,很可能是一起人体自燃事件。
为什么会自燃
从第一例自燃现象发生开始,人们就对之不断关注。科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和发现给人们提供了理解这类现象的依据。经过长期的不断探索,从众多的案例中,科学家们发现:发生自燃现象的男女比例大约一致;年龄也各不相同,最小的4个月,最大的114岁;酗酒的有,不喝酒的也有;身体胖的有,骨瘦如柴的也有;案发地点也没什么特别,走路的、开车的、划船的、跳舞的都有。这也就打破了那些认为这种灾难只是降临到那些过度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的说法。
虽然许多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件专家、病理学家、科学家都提出不少证据,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生理学论据来证明人体可以自燃甚至化为灰烬。从正常情况来讲,人体的器官组织和骨骼只有在摄氏900度至1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烧成灰烬,而自燃实在无法想象。科学家们提出了众多的解释,有人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把这种脂肪比喻为燃起的烛油;还有人认为人体内有某种天然的“电流体”,它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燃烧;还有人认为体内磷积累过多,产生了“发光的火焰”。但这类情况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达到使人体自燃的程度,科学家们没有具体的解释。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的探索能力进一步提高,人体自燃这一困扰人们的难题将会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来源参考:奇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