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关于清朝题材的电视剧时,经常能够听到“顶戴花翎”这个词语。这里我们就来聊聊清朝的这个“花翎制度”,这其中的讲究可多了去了,电视剧中的很多场面给我们的也是误导,因为当时不是每个大臣都能有这个待遇的。

花翎,清代官员的冠饰,是用孔雀的翎毛饰于冠帽后,其中以翎眼多者为贵。主要是用来对应官员职位高低的一种穿戴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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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宗室中,以贝子戴三眼花翎最为尊贵,其次是镇国公戴双眼花翎,镇国将军等戴单眼花翎。至于亲王、郡王等,虽说爵位比上面这些更为尊贵,但非皇上特赐是不能戴的,另外已经赐有花翎的官员,在遇到朝冠晋见时仍旧不能戴用。

在大清朝三百多年的时间里,只有乾隆朝,亲王和郡王是赏戴花翎的。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顺承勤郡王泰斐英阿,因为当了前锋统领,于是便向皇祖乾隆请求赏赐花翎。一开始乾隆是拒绝的,因为花翎是贝子之制,诸王戴了就会失制。但是后来架不住大臣的说辞求情,认为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儿,无非是认为美观,乾隆这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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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的大臣中,只有功勋卓著和恩宠有加的人,才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比如贤相傅恒、权相和坤、福康安(傅恒之子)等等。另外外任的文职官员是没有赏赐花翎的,至于外任的武将中,非军功卓著者也是不可以赏赐花翎的。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收复台湾,被封靖海侯,子孙世袭,然而施琅却上疏不要这个靖海侯,恳求皇上赐花翎。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都还没有赐给花翎的先例,不过康熙乃特旨赐施琅戴花翎。可见在当时的文成武将心目中,赏赐花翎比封侯还要荣耀。

也正是因为如此,后来的清朝文官对奖戴花翎一事特别的重视。除了军功之外,非“异常劳绩”不得褒奖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过三名。道光二十八年,因为修皇族的族谱“玉牒”造成,提调官增庆被赏花翎,这是首开军功之外的“别项劳绩保翎”之例。到了光绪初年,这种事情就太多了,戴花翎的官员,满大街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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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清末的时候就更别说了,直接用钱就可以买个花翎来戴戴。最早花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的洋商伍荣耀、潘仕成二人,当时他们两人各捐了十数万金,朝廷无力嘉奖,于是就破例赏戴了花翎,一时间风光无限。

后来这种情况就越来越常见了。鸦片战争中,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而且当时还要参照捐官的大小来进行折扣。到了咸丰年间,价格就降低了,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再到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两百元就可以捐到。至此,清代的花翎制度已经穷途末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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