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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狄仁杰(607-700)

唐朝名臣。狄仁杰一生为官,两次做宰相,终身清廉,为民请命,剿匪除恶,惩治腐败,铲除贪官,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民间有“狄青天”之称。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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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有功(640-702)

唐朝名臣。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是唐代最着名的专司审案官吏,他办案中得罪不少豪强、奸臣,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新旧唐书有传,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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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拯(999-1062)

北宋名臣。天圣五年登进士,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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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寇准(961-1023年)

北宋名臣。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后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寇准主持开封府期间,捕盗抓贼,办案如神,公正廉明,被人誉为“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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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况钟(1383-1442)

明朝官员。早年曾在尚书吕震属下为小吏,因有奇才,为吕震所重视,并推荐为仪制司主事。永乐年间,因荐为礼部郎中。宣德五年,升任苏州知府。当时苏州豪强污吏相互勾结利用,百姓赋税繁重,是全国有名的难治之府。况钟上任后,秉公处理,将许多罪大恶极官吏处以死刑,他不仅刚正廉洁,而且孜孜爱民,先后为人民办了许多好事。贪官污吏动不动对百姓处以酷刑,他先后酌情予以减免者近一千四百余人。同时,他协同巡抚周忱,悉心筹划,为百姓奏免赋税粮七十余万石。他兴利除弊,不遗余力,锄豪强,扶良善,是明代著名的清官。因此,百姓对他奉之若神,称为“况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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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谦(1398-1457)

明朝名臣。十五岁,录取为钱塘县学生员(秀才)。永乐十八年(1420年)在杭州参加“乡试”,中第六名举人;次年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二年(1427年),于谦奉命巡按江西,平反了数百件冤狱。以后十余年间,又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山西、河南,深入民间察访,惩治贪官,严惩特殊贪暴分子;兴修水利,改良农事,创“平仓”、“义仓”储粮,以备荒年赈灾;设“惠民药局”,救治百姓疾病,百姓爱戴于谦,称他为“于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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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海瑞(1514-1587)

明朝名臣。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他居官清廉,任职时屡次惩治贪官污吏,打击豪强,平冤假错案,又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减轻税收等,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人尊称为“海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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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袁可立(1562-1633)

明朝名臣。曾因直言问责皇帝遭夺俸削籍。二十八岁查办比自己官高五级的应天巡抚,平反苏州太守石昆玉冤案。以御史巡视京都西城,有皇帝弄臣杀人,百官不敢问,袁可立抗旨斩而不赦,遭罢官二十六年,万民呼“袁青天”。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四朝元老”之臣,诰“五世恩荣”之赏。为官不阿权贵,敢于为民请命,是明代后期著名的清官廉吏和军事战略家,曾策反努尔哈赤姻婿刘爱塔。清兴“文字狱”,其传记和著作遭禁毁。乾隆四十二年,有关袁可立的《节寰袁公行状》 和宋岳飞的《重修宋忠武岳鄂王精忠祠记》同时遭满清封杀令。相距五百年,两个抗金名将的英灵在清朝不期而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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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于成龙(1617-1684)

清朝名臣。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龙在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也被称之为“于青天”。

10、施世纶(1659-1722)

清朝名臣。祖籍河南固始,后被编入清朝八旗汉军镶黄旗。清靖海侯施琅之子。因父荫于出任江苏泰州知州。康熙二十八年,因政绩卓越,康熙欲将其升迁外地,但当地居民挽留,遂就地晋授扬州知府,为官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勤于民事,在民间素有“施青天”之誉,被康熙帝称为“江南第一清官”,以其为素材的小说《施公案》颇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