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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亚马逊的无人机技术团队公开亮相与众,他们表示,团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亚马逊商业地需要,为了更好地实现亚马逊零售配送的目标。绝对不是为了研究技术而研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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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无人机技术只是亚马逊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中一部分,这个技术还将运用与工厂仓储和线下物流,目前亚马逊也在研发这项技术在自动卡车、搬运车和无人驾驶方面的运用,一是为了改变传统的物流配送方式,二来为了在人工智能方案不落后与其他竞争对手。

不管怎么样,亚马逊团队强调,所做这些都是为了商业运用,为了挑选出作最高效的物流运输方式可以做出更多大胆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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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2月份的时候,亚马逊就已经安排了一小批无人机技术团队在英国剑桥大学附近做试验。那时,只邀请了两个零售店进行无人机送货业务,如果成功的话,会将扩大范围。与此同时,亚马逊的无人机团队也在奥地利设立了研发实验室。我们也会在想为什么要挑选在英国的乡村来试验呢,那时因为美国对这个无人机商业是有管制的,而英国正好允许这个尝试。亚马逊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经过多次的调试之后,这个无人机可以在天气不下雨刮风的正常天气下,确定可以为半小时以内的范围进行配送,这个往返距离就是从装载商品到顾客家再回到仓库大概五公里左右。

以顾客为中心,勇于尝试和探索

如今的亚马逊已经不是当年刚开始起步的创业型公司了,现在的亚马逊的市值已经是沃尔玛、梅西百货等几家加起来的市值总和还高。而亚马逊在贝佐斯的长期带领下,已经形成了“变化-选择-拓展”的适应型战略思路。互联网零售业都是快速发展的,该行业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公司时时刻刻处于难于预测和难于塑造的环境中,唯有保持尝试的心态,从变化中作出尝试,从尝试中选择最优,从最优中选择拓展。整个适应型战略的核心就是要“求快”,如果你发展不够快就会被竞争对手超越,要想发展快的同时不要出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在是规划,而在于试验的。

从这个无人机配送实验中,可以察觉到亚马逊的创业精髓所在:“不管企业发展到什么程度,保持创业时激情,以创业者心态去做事,以顾客为中心,勇于尝试和探索。”

正如鲁伯特默多克所说的那样,“世界处于快速变化之中,以大胜下的局面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以快制慢。”贝佐斯团队深刻的认识到,如果按照之前经典企业采取的“先分析规划后执行”的方式,一定会减慢企业的学习过程,这样的结果是致命。

在快速取得试验性成功后,需要快速扩大优势,才能真正领先与竞争对手。20世纪90年的时候,克林顿政府要求大型汽车企业适应客户日益强烈的环保理念,设计更加省油的汽车。那时的福特、通用和克莱斯勒都开发了原型,但是都只有几款才走上生产线,这就给丰田汽车提供了机会,丰田汽车的普锐斯成了第一款被量产的混合动力汽车,而去广受欢迎。08年的时候,年销量超过100万量,13年达到300万辆,09年已经成了日本销量最高的汽车。这说明了,在明确需求之后,需要勇于尝试,尝试后之后敢于拓展。这真是亚马逊的思路,如果无人机配送已经解决了大部分问题之后,亚马逊肯定会首当其冲地大规模运用。这对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来说,那就是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