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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预测,在销售层面,未来汽车厂家一方面可以保留现有的4S店网络(这也是新《办法》允许的),同时可以建立店厂分离的销售模式,即建立城市展厅进行新车的展示或者销售,可以一并配合线上销售;在售后服务层面,可以建立专门的维修站来提供售后服务,或者是授权其他维修店来提供售后服务。

日前,商务部正式发布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原有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这也意味着原有的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将被打破。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目前市场上以4S店为主的汽车销售模式将被彻底打破。

经历了十多年的市场变化,自2005年4月起开始实施的老《办法》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汽车市场现状。新《办法》也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正式出台。新《办法》的重点,就是我国汽车销售模式将单一渠道逐步发展为多种渠道并存。

4S店模式有哪些弊端?

汽车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由于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形象清晰等优势。2000年,广汽本田在国内建立了中国首家4S店,后来商务部将4S店确立为汽车销售的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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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这种从欧美汽车市场引进而来的“泊来品”,在中国汽车市场高速发展时期,可以说是汽车销售模式中最好的选择,促进了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中国汽车市场告别高速增长阶段而进入较快速增长阶段,4S店这种汽车销售模式带来的弊端就被逐一暴露出来。

4S店一般采取一个品牌在一个地区分布一个或相对等距离店面分布模式,按照生产厂家的统一店内外设计要求建造。一个4S店的固定资产投资至少在千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要求也在千万元左右,总投资少的数千万元,多的则超过亿元,加上房租、水电、人工等日常开销,一家4S店即使一辆车不卖,一天的运营成本也在1万元以上。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新车销售价格一路走低,随之而来的便是新车销售利润不断降低,导致众多4S店惨淡经营,甚至勉强度日,近年来许多品牌的经销商纷纷退网跑路就是这一趋势导致的结果。而且即便是在4S店发展较为顺利的前几年,汽车厂家在整个经销过程中都拥有很强的话语权,比如规定经销商一年卖多少车辆车,紧俏的车型不好提车,不好卖的车型强行挤占经销商库存,同时还要限制车型的销售区域。

而到了经销商层面,加价提车、强行加装饰或者购买保险更是司空见惯,消费者作为4S模式中最为弱势的一环,不但在买车时要被加价,而且在售后服务上还要面临维权难的问题。当然4S店也不是一无是处,由于它是针对某一单一品牌,虽然服务价格略高,但是它在保养维修的质量方面要普遍优于社会修理厂。

以后怎么卖车?

根据新《办法》规定,未来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意味着,未来汽车销售形式将实现多样化,包括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都将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举例说明便是,未来汽车销售模式就像现在的卖场或者超市一样,里面展示不同品牌的车型,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自由选择,而不用像现在这样,买车之前要在不同品牌4S店之间反复的来回奔走。

笔者预测,在销售层面,未来汽车厂家一方面可以保留现有的4S店网络(这也是新《办法》允许的),同时可以建立店厂分离的销售模式,即建立城市展厅进行新车的展示或者销售,可以一并配合线上销售;在售后服务层面,可以建立专门的维修站来提供售后服务,或者是授权其他维修店来提供售后服务。

取消了单一授权经营模式意味着,整车厂的行为将被约束,经销商有望获得更大的经营自由,在产业链中地位或可进一步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还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这一规定从理论上决绝了强制加装饰以及购买保险的行为。

实际上,4S店模式虽然是起源于欧美国家,但在欧美汽车市场这种销售模式早已被淘汰,即便是首个引入4S店体系是广汽本田,但如果你去日本,你会发现当地根本没有4S店这种销售模式。打破4S店模式,对于行业、经销商及消费者而言,都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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