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三聚氰胺受害者父亲郭利因为维权而被企业“设套”入狱5年,在他维权路上坚持的第9个年头,时间给出了答案:郭利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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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18 日,郭利在曾经经常光顾的茶楼内,看着窗户外陷入了沉思。记者 李张光 摄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张光 报道

一副墨镜、一根黑色手杖、一个背包,以及一身户外运动装,在北京拥挤的地铁里,49岁的郭利看起来更像一个户外攀登者。

其实,2014年7月22日,出狱后的他,就一直以这幅形象奔走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寻找能够自证清白的证据,为自己平冤。

“朋友都说我像一个战士,我确实只能是一个战士,而且仍然是一个在孤独作战的战士。只是真正的战场是冷酷无助的,有时候没办法去跟人诉说,也没办法让人们都理解。”郭利说,他很清楚选择走这条路所需要的代价,以及这个代价对他以后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郭利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一直坚持在维权路上的受害者父亲。起初女儿是受害者,后来,他也成了受害者。

维权的代价是沉重的。5年的牢狱生活,使他患上了周围性神经系统损伤,“走坡路、上阶梯的时候需要用手杖拄一下才行。”郭利在记者面前摇了一下手中的手杖,而墨镜,是他出狱后不太适应强光才戴的。

“包括记忆力,只对我这个案件倒背如流,因为受这么多年的刺激和打击,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其他的像老年痴呆症一样,清楚的都是过去年轻的事情,对于目前的事情,可能会更迟钝一些,所以我感觉恢复起来确实很困难。”郭利说。

疾病缠身只是一部分,牢狱之灾导致家庭的破碎对他的打击则更大。但郭利称,一直坚信自己没错,更没犯罪。

在他维权路上坚持的第9个年头,时间给出了答案: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郭利敲诈勒索案,改判郭利无罪。

如果我不坚持,如果我认罪服法,今天就没有说法了,这对我来说很残酷。”郭利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感慨道。

维权被判入狱5年

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被曝光,大量奶粉检测出含有三聚氰胺,人如果长期摄入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膀胱、肾产生结石,并可诱发膀胱癌。

媒体报道国内30多万名儿童为此深受其害。随后,众多“结石宝宝”家长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事件曝光时,郭利的女儿已经吃了两年多的施恩牌奶粉。在这过程中,郭利发现女儿出现了厌食、脸色发黑发暗、尿液浑浊等不良症状。

9月23日,郭利带女儿在国家指定的医院接受统一检查,查出孩子“双肾中央集合系统有数个点状强回声”“尿混浊”等三聚氰胺中毒症状。

随后,他将家中剩下的和新购买的部分“施恩”牌奶粉送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报告显示,女儿食用的施恩奶粉三聚氰氨量超标132倍。

郭利随后向奶粉销售商和生产厂商施恩公司投诉反映情况,但都被推脱搪塞。

后来,郭利调查发现,号称“100%进口奶源”的施恩公司还是“假洋品牌”,顿时引起舆论哗然,媒体争相报道,郭利成为新闻焦点人物。

彼时,正值施恩公司背后的控股公司雅士利公司筹备上市期间。媒体报道后,郭利的诉求得到积极回应。

在2009年6月13日的这次谈判中,他拿到了40万元的赔偿,并签下了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的承诺。

但6月25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一期“一个男人,如何让施恩奶粉低头”的节目,施恩公司对郭利称,看到节目感到压力很大。郭利解释,当时并没有承诺不接受媒体采访。

施恩公司为此多次上门拜访、打电话给郭利,要求“有什么不满意的再提要求”。

一段2009年6月29日的录音材料显示,时任施恩公司北方销售总监段某一连五次对郭利说,“你有什么要求,或者有什么条件都可以讲出来”。郭利回答说,“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谈的”。过了一会,又说,“你这么一说,我得考虑考虑……你如果愿意听,就谈一下吧。”

还有一段当天的录音事关雅士利公司外事总监陈敏辉,“希望你们凯旋!我给你们壮胆来了!”随后还有人说,“一定要把他逮住!”

这一天晚上,段某约郭利在北京翠宫饭店见面,在对方多次想听听郭利的想法的情况下,郭利提出了300万元赔偿款的要求。

郭利向记者解释称,要300万赔偿主要是孩子的重大器官的保险、误工费、孩子从小到大的生活保障金。

而段某则要求郭利将该300万索赔要求写成书面的申请书。

7月21日,郭利被通知到杭州取钱,当晚就被广东潮安县警方控制。

而施恩公司的注册地在广州,而雅士利公司则注册于潮安县。当时施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雅士利的总裁张利钿也是潮安县人,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郭利所有的谈判录音以及写的申请赔偿材料被雅士利公司作为郭利敲诈勒索的罪证提交。2010年1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利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2月5日,二审维持原判。

同年7月14日,广东省高院发出的《再审决定书》称,“本案在程序上存在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确有错误”,故指令二审法院再审。

  二审法院在2010年12月30日作出再审裁定书。该裁定书称,原审裁判的“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并无不当”。

尽管如此,郭利始终没有认罪。

我不是一条硬汉”

“9年了,除了窗户,其他的都变了!”2017年4月18日,在北京海淀区苏州街边上的一处茶楼里,郭利指着喷有“茶礼”红色字样的玻璃窗感叹。

这是当年他和施恩奶粉企业的人多次进行索赔谈判的地方,如今,茶楼已由大开间隔断成一个个小单间,经商家反复装修,茶楼更显古色,唯一没有改动的就是靠街的窗户。

和茶楼一样被强力改变的,还有郭利的人生。

在郭利的规划里,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吃到“毒奶粉”,他称,自己现在可能是一个企业高管,也可能是一个企业家。在此之前,他从事的是商业谈判和德语、英语的同声传译工作,声称能年入百万。

但突如其来的事件,让郭利所有的人生计划都戛然而止,“因为冤假错案,让我丧失了自由,丧失了一切,现在变成一无所有的人。”

在他看来,社会系统某个节骨眼上出现的问题,强加到某个个体的身上,都是不可承受之重,他和女儿都是试验品。

随后,他撑着“结石宝宝”父亲的名义走上了一条维权道路,“这条路荆棘遍布并不好走,是条非常艰难的路,因为是我孩子的事情,我没得选择。”

在这过程中,父母、妻子和岳母都不支持他这种做法,妻子的声明更是成为指控他“敲诈勒索”的罪证。

在2009年7月15日,郭利被捕前一周,前期还和他一起维权的妻子,却给雅士利写了一份声明,表示:反对郭利的做法,并坚决不参与此事,并表示“女儿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并无任何症状表现”。

在监狱里,妻子和他离婚,并拿走了女儿的抚养权。即使如今,他说也很少能见到女儿,女儿对他的感情也显得疏远。

“但是我并不恨他们,我出狱后,看到他们把我女儿照顾得挺好,冲着这点我就挺尊重他们的。”郭利说,如今精力还是以维权为主,也不会计较太多。

“能够坚持9年,郭利是条硬汉。”当听到这样的评价,郭利称有时候觉得很悲哀,在他看来,维权本来是人们应该做的事情,但是没有人来做就是悲哀之处,“其实,我并不是真正的硬汉,只是人们最后硬是把我排上这个榜了,我觉得挺内疚的。”

他说自己只是在追求真理,守护正义,“坚持了,才得到真相,如果当初我认罪服法了,今天就没有这个说法了。”

郭利说,以为几个月就能解决的事情,却用了9年的时间,他也想过不坚持会怎么样,“不坚持无非就是证明我是罪犯,是有问题的,这对我来说很残酷。”

狱友都说我是坏人”

“我家人其实都不太认同我的做法,但也不认为我这样做会是犯罪。”郭利告诉记者。

郭利的较真让很多人不舒服,包括家人。在日常生活中,郭利是一个权利意识极强的人,同时,他认准真理是不能打折扣的,“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没有差不多的。”

在维权的路上,他也受到很多非议,一度认为有“过度维权”之嫌,“过去不少媒体报道,甚至律师说我有瑕疵,说我有点贪了,做事过激,太轴了,但是我做的事都是合法的,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不行?”郭利反问。

郭利曾批评前妻是不讲原则的一个人,所以对于前妻做出“倒打一耙”的行为表示理解,他说,在维权路上,大多数消费者都会知难而退。

他举例说,在此之前,他也经常陪着前妻去维权,比如,买了一双冒牌高跟鞋、买的笔记本电脑装了盗版系统、买了质量不好的钢琴,他都非常认真地去要求赔偿,不达目的不罢休,可是他的妻子往往是坚持到中间就坚持不下去了。

这些维权行为,郭利称,甚至成为前妻向警方告发他的内容。

女儿吃到毒奶粉后,他向奶企索赔的行为也有很多人劝阻,认为没必要跟奸商纠缠,“你女儿治病要300万,你就挣500万不就得了,何必浪费那些时间和精力。”郭利称,这种逻辑他无法理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大多数消费者的心态,郭利认为这是大多数商家造假有恃无恐的原因,“大家都怕我这种较真的人,当遇到我这种人的时候,只要把我处理掉就不会有麻烦了。”郭利称,这就是他入狱的原因。

而在监狱里,面对认罪可能减刑的承诺和父母的连番劝说,郭利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因此,从2009年7月21日被抓到2014年7月22日出狱,郭利没有获得一天的减刑。

但在监狱的日子对于郭利来说是难熬的,由于不会说广东潮州当地的方言,在监狱里基本上都是被孤立的,也被视为异类。

可郭利说,乐意当这样的异类,“其他都是有罪的,我是无罪的。”

“狱友都说我是坏人,想想挺可笑的,其实他们都是杀人犯之类的,谁都比我坏!”郭利说,“其实正是我不认罪,所以都觉得我有毛病,都讨厌我。”

改判无罪后

  2017年4月7日,郭利的坚持得到法律的回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郭利敲诈勒索案,改判郭利无罪。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出庭意见中明确表示,郭利的女儿食用了含三聚氰胺的“施恩”牌奶粉,经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检查,证实其“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证明身体受到“施恩”牌奶粉的侵害。郭利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有权利向奶粉生产厂家索赔,其索赔行为有法律依据,具有目的正当性。

该意见并表示,消费者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郭利威胁向媒体曝光,手段行为合法合理,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

中山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聂立泽教授表示,要正确区分“过度维权”和“敲诈勒索”,对于消费者提出过高的索赔,能否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认定。监督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以向媒体曝光的方式索赔,不能简单等同于敲诈勒索行为。

如今,与申请国家赔偿和再谋职业相比,年近五十的郭利更迫切地希望,既然他已无罪,奶粉厂家就该按照当初的约定进行赔偿,这也是为可能承担三聚氰胺后遗症风险的女儿提供一份保障。

但郭利坦承,维权之路依然不会一帆风顺,虽然已经坚持了9年,未来需要坚持多久,仍然是个未知数。

原标题:“结石宝宝”父亲被判无罪 郭利:不坚持,今天就没有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