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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付乐乐在启动仪式上宣读倡议书。

启动仪式现场

新疆晨报讯(文/记者 许倩 图/记者 马元)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4日,乌鲁木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前举行了“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启动仪式”,上百名师生代表在“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横幅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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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全疆4700多所中小学都将陆续展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活动增加大家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了解,确保国家安全知识进入学生的课堂中、扎根孩子的心中。学校是个特殊的地方,我们希望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从而能辐射到整个社会。”自治区教育厅维护稳定工作处处长李万才介绍说。

乌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主任王斐也表示,这次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正式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国家安全责任意识,夯实和筑牢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基础。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从学生做起,就是从根上做好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除了签名活动,平时学校也会通过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们大力宣传国家安全观,普及《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常识,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使全体师生、家长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社会共识。”王斐说。

乌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林靖雯说:“作为学生我们要明辨是非、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同时自觉做好民族团结,大家学习在一起、玩耍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为新疆的社会安定贡献微薄之力。”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并确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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