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皇帝中,雍正夹在康熙和乾隆中间,这个位置就比较尴尬了。

他爸康熙做了61年皇帝,平定四海,功绩卓著。

他儿子乾隆做了60年皇帝,主动退位,自称十全老人,牛逼哄哄。

唯独他,皇位来得有些来路不正,翘辫子死的又有些莫名其妙。

再加上“文字狱”、“血滴子”之类的恶意渲染,雍正这个人的形象,真好不到哪里去。

但他在位期间,做了一件前无古人、后也不再有来者的好事,却真值得大书特书,好好表扬一下。

我要表扬他的这事儿,就是豁除5大贱籍。

何谓贱籍?顾名思义,就是官方根本没把他们当成人的一类人。

他们的身份世袭相传,如牛如马、低人一等地活着。

有时我很难相信,我们这个向来以礼仪治天下的民族,直到200多年前,居然还存在着这样生活的一群人……

——不,整个社会,从来就没有把他们当成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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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雍正元年4,豁除秦晋乐户

乐户古已有之,或卖艺,或卖身,或二者兼有之。

自古以来,属贱民之列,多为有罪之身。

雍正年间的乐户,则如李斗《扬州画舫录》所称:“国初官妓,谓之‘乐户’。

而雍正特意颁旨豁除的乐户,则为山西、陕西一带的乐户。

此两省的“乐户”,来由比较特殊。

明朝初年朱棣杀侄子建文帝篡位后,将一批反对他的官员,连同其九族全部打入“乐户”,押送至秦晋两省,世代不视为人。

如明初的名将铁铉,曾因与朱棣为敌,被俘后誓死不屈,两个女儿就沦落为乐户当官妓。

雍正元年4月,雍正听从了年羹尧的儿子年熙的建议,对前朝这一段历史问题进行了彻底清算。

从此秦晋两地的此种乐户,逐渐绝迹。

2、雍正元年8月,豁除浙江惰民

与乐户相比,浙江一带所谓的”惰民“的情况更惨。

他们祖祖辈辈不能入民籍,甚至不允许穿正常百姓的衣服。

男子以捕蛙、卖饼为业,女子以说媒、为人梳头、或暗为私娼。

他们生而为人,却从来不被人当作过人……

他们被欺凌,身上还背着”惰“这样的恶名!

无法考证此类”贱民“因何原因起源,但难以想象:

人类把自己的同类,如此恶意地视为异类来虐待,这需要多大的愚昧与残忍来背书?

所幸,雍正元年8月,根据两浙巡盐监察御史噶尔泰的建议,雍正朝彻底废除了”惰民“,将其视为天子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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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雍正五年4月,豁除宁皖细民

细民者,在安徽一带称其为”伴当“,在南京一带则称其为”世仆“。

此类”贱民“,也系世袭之身份。一代为奴,世世代代为奴,全然没有个人自由权利。

与奴隶社会的奴隶身份相似,可以转让甚至买卖。

雍正五年4月,安徽巡抚魏廷珍建议,分阶段逐步废除细民。

即,有卖身契的,且在主家生养的,应继续在主家为仆。

无卖身契,且子女不在主家生养的,则可以取得独立身份,成为一个正常人。

4、雍正七年5月,豁除广东蜑户

广东沿海,有称蜑户者,以船为家,捕鱼为业。

其社会地位卑微,不允许登岸居住。

平时常受陆地居民歧视,而不敢与之相争,终其一生以船为家,海上漂泊……

雍正七年5月,雍正下令:今后蜑户愿居船者可居船,愿登陆者可登陆。并要求地方官员,要对此类”贱民“的生活起居,予以关照,鼓励他们开垦荒地,回归社会。

然而,因此类恶俗,相沿甚久,虽有圣谕,陆上百姓仍对蜑户予以歧视。

而蜑户们,也因久离人群,更愿意选择在漂泊的船上,度其一生。

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伤害,才是这人世间最无解的冷漠与伤害。

5、雍正八年5月,豁除苏州丐户

此类”贱民“,种群较小,人数较少,多集中于苏州府属常熟、昭文(为常熟分置之县)二县。

此类人群祖辈以行丐为生,从不列入民籍。

雍正八年5月,应江苏巡抚尹继善奏称,雍正宣布:

参照乐户、惰民之举,除其丐籍,列于编氓,逐步令其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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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雍正执政之初,将天下此五类贱民,悉数豁除,列入民籍。

虽然,上令之所出,未必就能真的解放”贱民“。

但至少,与前朝列代皇帝相比,雍正看到了他这些可怜的子民。

而他之所以能看到这些,全靠他最为倚重推行的密折制度。

正是这种备受后人诟訾的密折制度,让雍正比前朝任何一位皇帝,能够了解到更真实的民情。

袁世凯称帝时,其子袁克文有诗云: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高处的寂寞,我等底层百姓无法体会;但如若愿意,却是可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