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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三亚蜈支洲岛景区解答游客法律咨询。 三亚城郊法院/供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赵春艳 报道

“×××,是居家旅游必备之品!”这句广告词众人耳熟能详。然而旅行中一旦遭遇各种陷阱,纠纷的解决、权益的保障,却是由法律来把最后一道关口。

旅游法庭的出现同样作为旅游纠纷的必备之选,咨询、调解、判决一系列手段让游客能够快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始于“三条法庭”

海南省三亚市是一个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热带滨海旅游目的地,同样也是旅游纠纷高发地。“一条横幅、一条长桌、一条长凳”,景区哪里有树荫就移到哪里办案,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的巡回法庭从“三条法庭”开始。

2002年4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托天涯、崖城、藤桥3个人民法庭设立了天涯海角、南山和亚龙湾三大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在重大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巡回办案,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国首创的“景区移动法庭”。这也是旅游法庭最初的雏形。

如今,通过10多年的尝试,三亚市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判工作机制。“此外,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旅游巡回法庭都会固定安排8个旅游巡回点: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旅游法庭、南山景区、天涯海角景区、大东海景区、亚龙湾森林公园景区、蜈支洲岛景区和东西两线旅游巡回车巡回审判服务点。”旅游巡回法庭庭长黄春英说,游客可以通过前往这些巡回点现场申请纠纷调解或寻求法律咨询。

黄春英告诉记者,从2002年设立起至2016年6月,旅游巡回法庭共处理旅游咨询、调处非诉纠纷和审理诉讼案件11425件,其中调处非诉纠纷和诉讼案件2613件,审限内结案率和旅游巡回办案调解率均达到100%。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于1999年5月在十渡旅游景区的八渡设立了旅游假日法庭。该法庭是隶属于长沟法庭并由长沟法庭管理的巡回审判点,是北京市首家同时以“旅游”和“假日”为特色的巡回法庭。每年的5月到10月,在北京旅游旺季的每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安排一名法官,以及一名助理或书记员共两人,赴十渡旅游假日法庭值班,接待来访群众,与十渡其他职能部门形成联动调处纠纷机制。

快速、灵活解决纠纷

多地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涉旅游纠纷游客流动性大,驻留时间短,旅游企业资金周转量大,发生纠纷后都希望问题快速甚至当场解决。

黄春英说:“游客在旅游点发生了纠纷,最担心的就是时间耗不起。所以,处理旅游纠纷,要讲究‘快’。”旅游法庭的运转同样也在“快速”上下了功夫。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通过10多年的尝试,形成旅游纠纷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和“三定、四就、一重、两免”的审判工作机制。“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定期”是在每年的“黄金周”期间和旅游旺季客流量大的时候到景区巡回办案,平时,在各辖区景点内公布联系电话,留置便民服务卡。当游客有旅游纠纷起诉而旅游巡回法庭不驻点办案时,可拨打24小时旅游诉讼服务中心电话,旅游巡回法庭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会即刻赶到现场调处。“定点”是将旅游巡回法庭搬进“天涯海角景区”“亚龙湾景区”“南山文化苑”等游客较多的著名景区驻点办案。“定人”是以崖城、天涯、海棠湾、吉阳四个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骨干为主,抽调其他业务部门骨干分组办案和展开法律咨询服务。

而“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就是注重调解;“两免”就是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据黄春英透露,旅游审判庭受理案件至今,最快结案时间是半小时,最慢结案时间从未超过一周。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四个旅游巡回法庭实行24小时专人受理案件的机制,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快速受理、快速调解、快速执行。尽量保证第一时间出现在游客面前,创建了旅游审判“110”新模式。

2016年2月12日,天涯海角旅游巡回法庭接到一名南京游客的投诉,反映其在天涯海角景区拍照时被宁波游客过失碰撞导致手机落入海水,要求宁波游客赔偿。经巡回法庭调解,宁波游客向南京游客赔偿13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拍照留念,全程不到20分钟。

另外黄春英也强调一定要多部门联动,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与旅游委、工商局、旅游警察、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5个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多元化调处旅游矛盾纠纷机制,快速稳妥地化解纠纷。

“灵活”二字最能概括旅游法庭处理纠纷的特色。旅游纠纷一般标的并不大,加之游客停留时间又短,适用普通司法程序根本就等不及,旅游巡回法庭解决纠纷以调解为主。

2016年7月4日下午,北京游客孙某向三亚城郊法院旅游法庭投诉,反映其入住的亚龙湾某酒店由于台阶设置不合理,导致其从游泳池上岸时不慎摔伤,跖骨骨折,孙某要求酒店赔偿其医药费、免除两晚房费1800元和误工费12000元,但酒店仅同意承担医药费、免一晚房费以及提供一份晚餐。由于孙某第二天一早就要乘坐飞机离开三亚,时间紧急,黄春英立即赶到现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酒店同意免除孙某一晚房费、承担其医药费以及实际产生的误工费。双方对旅游法庭的处理结果都感到非常满意。

而北京房山旅游假日法庭更是发挥法官特长,人尽其才,安排耐心、细致,调解能力突出的女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安排农村阅历深的法官审理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等纠纷案件;安排专人审理旅游纠纷案件,提高专业化水平。通过合理确定承办人员,使得法官处理同类案件更加得心应手,提升审理水准,加快审结速度。

与普法同步

三亚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通过在景区巡回办案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现场办案以及专题法律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进行普法宣传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黄春英告诉记者,法庭常常与市旅游委联合举办旅游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法官们结合典型案例向来自三亚市各大酒店、旅行社及景区共100家旅游企业,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旅游合同主要条款的拟定、旅游责任保险等法律知识。

利用宣传册也是法庭的法宝。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生效实施,为做好该法宣传工作,旅游审判庭制作了极具三亚特色、以“关注《旅游法》”为主题的宣传册,并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向游客及旅游从业人员发放。宣传册挑选出涉及旅游者权利义务的条文,编写相应案例,附加法律评析,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让繁琐复杂的法律条文瞬间变得通俗易懂,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

北京房山法院在审判的同时因地制宜地采取了相应的普法活动。记者了解到,该法院有时候通过现场开庭,生动宣讲法制,鼓励群众现场观摩庭审;有时候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针对辖区案件特点,提前与旅游企业、村委会沟通,了解法律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宣讲,提升普法效果。不定期普法活动也很有成效。她说法官利用庭后及值班时来访人员较少间隙,不定期走访游客、附近景区、商户、旅行社,采取适当方式发放普法材料,面对面答疑解惑。

三亚市城郊法院院长潘文壮表示,如今,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已经成为旅游审判庭的宗旨。据潘文壮介绍,旅游审判庭每年都会利用“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巡回办案的契机,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游客的维权意识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张广对本文亦有贡献)

原标题:流动的旅游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