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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云南丽江连曝多起殴打游客事件。CFP/供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王翀鹏程 报道

1月24日,一位名为“琳哒是我”的网友在微博发图文,自曝在云南丽江遭暴打毁容,一时间引发轩然大波。照片中,女子面容浮肿,左侧眼睛肿胀,一条清晰的疤痕从左侧鼻梁延伸到鼻翼,豆绿色的大衣上血迹斑斑。

3月30日,“琳哒是我”告诉记者,她已经聘请了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王久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王久成透露,他已经和丽江古城法院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阅卷和整理阶段。

暴行降临

2016年11月11日,光棍节,丽江小城散发出的浪漫氛围比平日更甚,而在祥和路的一家烧烤店里,一场暴行毫无征兆地降临了。

一群男子将辽宁籍董姓女子及其两个朋友围堵在门口,对其暴打近半小时。他们用酒瓶碎片划伤了她的脸,拿走了他们的随身财物。

1月24日,董女士在微博中还原了当天的情况,以“琳哒是我”为名发布。很快,她的名字和丽江一起登上了微博热搜榜。

她在文中回忆,2016年11月11日凌晨三点半,她和两位男性朋友在丽江祥和路的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吃饭,随后来了十几个男子,坐在大厅用餐。期间她和朋友用东北方言聊天,大厅里的男子们觉得好玩,开始学她的语调说话。她说一句,男子就在外面学一句,然后伙同其他的人一起哈哈大笑。此举让她觉得反感又无聊。

不理会并未让对方适可而止。那群男子变本加厉地学着她的语调说话,还辱骂他们。她问男子是不是喝多了酒,但对方并未答复。

其中有个穿蓝色马甲的中年男人站到包间门口,歪着头打量董女士。随后,大厅里的十几个男子都涌进来,酒瓶子狠狠砸到三人头上。几个男人扯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烧烤店门口。一脚将她踹倒,用手里破碎的酒瓶朝着她的脸划了一道。

三个男子在打她。一边打一边录视频,之后觉得视频效果不好,又扯着她的头发继续打。董女士满脸都是血。一男子让她说是自己摔的,而且全程录了视频。

“如果不按我们说的做,就把你拖到山上埋了。”打她的男子恶狠狠地说。

“你们没有姐姐妹妹吗?为什么要打我?”因为这句话,又是一顿暴打。打了足足半小时。“临走之前,有人狠狠地踢我一脚,我直接喷血了。”董女士回忆。

董女士的两位朋友张先生和孙先生也没能逃脱此劫。张先生回忆称,当时对方人实在太多,他曾试图逃出去寻求报警和求助,但没跑出多远就被对方抓住,开始殴打他。

男子一行人离开前,拿走了董女士三人的钱包和手机,只留下一部电话让他们自己报警。“我的手提袋被他们抢走,听他们嘀咕了句:里面钱挺多的。手机也被抢走。”张先生说。

随后,董女士报了警。2016年11月12日6:30左右,120急救中心的人赶到现场。

经丽江市人民医院诊断,董女士面部裂伤、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左侧上额窦壁骨折并积液、头皮血肿。张先生也称背后被划开了口子,鼻子和头部多处受到重击,到达医院时满脸是血。

事发后7天左右,警方曾找到张先生做笔录,并辨认了已经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

他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只有21岁,这次事件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此后他一直处于自闭状态,很长时间没能工作。

嫌疑人被逮捕

1月25日,云南丽江警方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通报称:经古城公安分局调查,2016年11月11日5时58分许,董某某、孙某、张某在烧烤店吃烧烤时,被在烧烤店吃烧烤的几名男子殴打,造成董某某、孙某不同程度受伤,随即古城分局陆续传唤了6名嫌疑人进行调查,目前,案件事实清楚,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1月27日,丽江市政府新闻办通报,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2名为无业人员,2名为酒吧工作人员,1名为某销售公司工作人员,1名为高尔夫球童,均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董女士离开丽江回到广东休养。她不愿出门,别人异样的眼光刺得她心痛。

2月9日,古城区新闻办发布通告称,和某松等6人在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殴打董某某等人,公安机关依法持续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并依法将6名嫌疑人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看完通报,又摸摸脸上长长的伤疤,董女士的心情并未有丝毫好转。

医生告诉她,脸部骨折不建议做了,因为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处理脸部骨折。鼻子粉碎性骨折复位后,还要安排一次手术进行鼻中隔弯曲。但疤痕除不掉,就像摔碎的花瓶,即使复原也有缝隙。

刚刚缝合的疤痕形似蜈蚣,趴在左侧鼻梁和鼻翼之间。董女士有些绝望,她担心术后也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2月21日,董女士拿到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她对此盼望已久。受伤当天,她提出要做伤情鉴定,但相关部门表示,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

通知书上横线标注,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迟来的”鉴定结果刺痛了她的心。她说:“我现在表情僵硬、视力下降,还有当时被打得结膜出血、头皮血肿,这些都不是伤吗?”

董女士抱怨丽江警方在自己刚受伤时没有拍照取证,以至于轻微伤没有算入其中。

一起被打的孙先生也进行了伤情鉴定,丽江市古城区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董女士重新递交了鉴定申请。经过对左侧上颌壁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面部单个伤口5.2厘米进行鉴定,三处伤痕鉴定结果均为轻伤二级,因此整体伤情鉴定结果不变。

拿到二次鉴定结果的董女士说,“保留异议法庭见”。

事情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董女士每天的状态依然很不好。头痛、鼻子出血,又开始睡不着觉了。她的嘴巴还肿着,不能做表情,稍微笑一下也会很痛,喝水会流出来。

3月17日,丽江古城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于3月9日依法受理了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向被打的3名受害者董某、孙某和张某发布了权利义务告知书。

董女士没时间准备起诉的材料。她正忙着准备第三次手术,有时一整天都耗在医院。这次她要做鼻骨复位、鼻中隔矫正,还要进行上颌窦骨折修复术、鼻窦开放术等一系列项目。

第一次手术进行了鼻骨复位等几个项目,术后,脸上的伤疤基本定型。她很注意保养,坚持每天用除疤痕的药,喝能帮助伤口愈合的鸽子汤。但蜈蚣一样的长长的伤痕仍清晰地挂在脸上。

已聘请代理律师

2月10日,一个名为“云南丽江警方”的微博账号分享了一篇题为《死里逃生的丽江大理之旅(内附丽江打人事件)》的文章,并评论称“原来@琳哒是我在丽江背着他男朋友用陌陌约炮被打的?真的浪荡?值得同情?”随之而来的,还有网友的辱骂。

董女士绝望了,她说,容貌和声誉,女孩子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全部毁在最美的城市。

她想用生命换公平。于是写了一封长长的遗书,称做人也太难了,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痛苦地活着。她嘱咐母亲保重身体,连财产也悉数交代。

很快,云南丽江警方的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称近期警方官方微博登录出现异常现象,误转发了博文(不代表官方)。微博管理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删除了微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

董女士想不通,她作为受害者,为什么得不到同情和保护。她说,自己已经千疮百孔,经不起再多一点伤害。

她到过丽江5次,这次本来是去散心的。在她眼中,丽江是个山美水美挺舒服的地方。她迷恋那里的美景、慢节奏的生活和闲情逸致,整个人都会放松。很多外地人在那里开客栈,很热情。

虽然在那里遭遇了殴打、毁容,但她认为,打她的只是个别人,她对丽江没有偏见。

她还记得刚到丽江那天是个下雨天,到客栈时天已经擦黑,老板的妈妈做了酸菜炖大骨头,亲自把热乎乎的饭菜端上楼。在异乡吃到家乡菜,她很开心。出事前,她还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好山好水好姑娘。

3月13日,媒体报道称,今年2月,国家旅游局通报,对云南丽江古城景区等3家5A级旅游景区作出严重警告处理决定,限期6个月整改。国家旅游局通报指出丽江古城景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事件频发、屡屡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等。

处在风口浪尖的董女士被推出来。有人说她抹黑了丽江的形象,也有人说因为她丽江得以整改。

她说,整改乱象是对的。“投诉率居高不下,是因为这样的现象累计到一定程度了,不然国家也不会有所行动,消费和安全都应该得到保障,这样才会日益繁盛。但愿国家提出的要求,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游客可以安心出游。如果‘牺牲’我一个能让一座城变得更好,未必不是好事,但我相信我只是其中一个,只是我说出来了,很多人很多事或许都不为人知。”

“是不是一定把好人逼急了,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最近,董女士在一个案件中看到这句话,感同身受。

她说,既然上天让她获得重生,那她势必将争取属于自己的公平。3月30日,她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她聘请了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的王久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

  “我深知这一次不仅仅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么简单,这是一场明与暗的博弈。”她知道自己未来还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阻碍,但她更期望感受“迟来的正义”将给予她的安全感。

代理律师王久成透露,他已经和丽江古城法院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阅卷。等到阅卷完成后,才能提出相对明确的诉求。

原标题:《“丽江被打毁容女子事件”调查,受害方已聘请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