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回顾
客户L先生在手机银行线上申请了个人经营性贷款10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L先生的借款开始出现逾期,无力偿还贷款。经过既定的贷后管理程序,银行诉讼立案。L先生反映该笔借款是经中介引荐申请的,当时被告知可以贷10年,其还向中介支付了高额费用,要求为其减免诉讼费、罚息等。
经银行深入调查,贷前已向L先生明确告知对于线上个人贷款产品,有融资需求的人员均可自行通过官方手机银行线上扫码进行申请,不存在需要支付贷款利息以外的有关贷款的任何用途,银行也未收取过L先生以贷款申请和发放为名目和由头的“中介费”、“抵押物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贷款服务费”等费用。对于L先生的异议,银行耐心向L先生再次解释说明,在申请、使用个人贷款产品过程中有疑问应主动向银行咨询,不要轻信中介夸大、虚假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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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警惕不法贷款中介,严防非法金融中介活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风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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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损失的风险。借款人在申请“经营贷”“消费贷”或提前结清个人按揭贷款过程中,会容易被中介诱导支付高额中介服务费用、过桥资金费用等违规费用,借款人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严重侵害。
02
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部分“贷款中介”获取借款人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贷款后骗走贷款,严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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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贷款的风险。经营贷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借款人应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如伪造经营资料获得贷款,则涉嫌骗贷,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等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如借款人违规挪用贷款用途,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金融投资行业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政策规定的,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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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启示
温馨提醒您:
01
增强风险意识和提升防范能力
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非法“贷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诱利,甚至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资金过桥等费用。为此,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自觉抵制扰乱金融秩序行为,依法合规办理借款业务,诚实守信践行“契约精神”,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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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理性评估借款必要性
金融消费者如有借款需求,应向银行官方渠道直接咨询办理。借款人除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外,不需要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值得提醒的一点是,若贷款资金违规使用或产生逾期,除影响续贷或征信外,还可能面临被收取罚息、被起诉的风险,因此借款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做个理性的金融消费者。如遇金融消费矛盾纠纷,应通过与银行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提出诉求,不可轻信不法分子虚假承诺,不可泄露个人信息,防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信息谋取不当利益,甚至损害个人名誉、财产权益。

来源: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动力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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