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人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直到被查处后
才追悔莫及
2025年1月2日23时许
张某饮酒后
驾驶一辆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沿灌云县伊山镇某路段行驶时
被灌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检测
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检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驾驶人“面熟”
隐约觉得曾在执法时查处过此人
面对交警的询问
驾驶人张某尴尬说起
之前被其处罚过的经历
原来张某在2024年3月时
便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
被灌云交警大队行政处罚过
然而,张某不知悔改
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查到
谁料这次又被同一名交警查获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怎么就明知故犯呢。”
民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张某既后悔又羞愧
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酒驾!
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
此次张某属于“二次酒驾”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别让今天的一时冲动
成为明天的后悔莫及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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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交警
编辑:顾同庆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