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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娱乐圈与商业圈交汇之处掀起一阵波澜,企查查披露的一则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两家商家因未经赵丽颖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照片及姓名用于广告宣传,最终不得不公开向赵丽颖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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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流量即效益的时代,明星的形象自带强大吸金力。赵丽颖作为演艺圈炙手可热的一线女星,凭借诸多经典影视作品积攒了超高人气与海量粉丝。而这两家商家,或是妄图搭上“流量快车”,在经营自家产品时,将赵丽颖的照片醒目地置于广告海报之上,她的姓名也被频繁提及,试图以此吸引消费者目光,拉动产品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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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行为无疑是公然践踏法律红线。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肖像权和姓名权的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与姓名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赵丽颖作为权利人,其形象与名字受法律严格保护。商家此举不仅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让粉丝们误以为赵丽颖与这些产品存在代言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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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两家商家公开致歉,是为错误行径买单的第一步。但这一事件应成为行业的一记警钟,敲醒那些还心存侥幸、试图打擦边球的商家。对于明星而言,要更加注重维护自身权益,强化法务监管;对于监管部门,需加大对商业广告领域的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侵权乱象再次发生。而消费者在面对各类广告时,也应多一份甄别,莫让侵权商家有机可乘,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与娱乐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