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的讲,现在贪官比较多,查起来费劲,无论是直接成本还是边际成本,都很高。而直接“查清官”却会比较省力。
如果有人觉得自己清廉,没有腐败,可以去纪监委和相关部门报名。纪监委进行调查核实后,如果情况属实,确实是清廉的官员,就由有关上级部门,为其颁发廉洁证书,而组织部门将优先提拔这些正直的官员。
相反,其他不敢报名的官员,可以筛选或根据有关线索进行重点查处。
这样,纪监委的工作量减少了,更有针对性。另一个好处是,真正廉洁的好官员浮出水面。不能让好鱼坏鱼混在一个罐子里,一举两得。
诸位,不知道这个主意有没有可行性?
这是在现有反腐败的基本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提高效率,激发正能量, 准确选拔廉洁能干官员的高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