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山东省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0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近期,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230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大张庄分公司销售的芹菜,噻虫胺检出值0.12/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测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