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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某派出所所长洗白命案逃犯获刑3年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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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1日,四川凉山普格县发生邻里纠纷,导致1死4伤。

阿某甲作为主办侦查员,未追捕主犯阿某庚。

2015年,阿某庚回到普格县家中,打算把户口注销,换“吉某丁”的名字重新上户,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阿某甲在办理户口补录过程中,为阿某庚虚构了从小父母双亡,出生后一直未上户的补录理由,亲笔代“吉某丁”书写补录上户申请书。

同时,阿某甲利用职务之便,找相关村、乡干部在补录“吉某丁”户口的呈批表上签字盖章,并让户籍民警安某在相关呈批手续上签字后逐级呈报审批,致使阿某庚在2015年3月24日将身份漂白为“吉某丁”。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甲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有自首、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一审判决阿某甲有期徒刑三年。

三刀认为,基层执法者肩负着守护一方安宁、捍卫法律尊严的重任。

然而,派出所所长竟然为了区区5000元操弄职权,为杀人犯“洗白”身份。

这一恶劣行径,不仅深深刺痛了公众的法治信仰,也揭开了基层权力监管缺失的伤疤。

基层派出所民警,身处执法一线,手握户籍管理、治安处罚、刑事立案等诸多关键权力。

这些权力如同毛细血管,已经深入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正因如此,一旦权力脱离了监督与制约的轨道,那便如同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

就如这位所长,他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补录理由,伪造证明笔录,买通层层审批环节,硬生生地让在逃杀人犯改名换姓逍遥法外长达数十年。

这期间,受害者及其家属所承受的痛苦、煎熬,被无限期延长,法律的威严也被他无情地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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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是,法院一审判决阿某甲有期徒刑三年。

想想看,一个杀人犯因他的包庇得以逃脱法网,期间可能潜藏着再度危害社会的巨大风险,而他却付出如此轻微的代价,怎能不让人心寒?

若犯罪成本如此之低,那对于其他心怀不轨的执法者而言,岂不是一种变相的“鼓励”?

此外,从犯罪行为的本质来看,这或许不是简单的滥用职权。

他已然成为了犯罪的帮凶,与杀人犯结成了罪恶同盟,间接推动着犯罪的延续。

法律在界定此类罪行时,应当充分考量其行为造成的深远危害,以及背后对法治根基的侵蚀程度,以此来给予与之相称的惩处。

当然,这种现象也绝非孤例,其背后的人情世故、利益链条错综复杂,最终使得监管形同虚设。

若长此以往,任由基层执法腐败滋生蔓延,其危害将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为了彻底根除此类乱象,应该定期对案件办理、户籍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交叉核查,对于异常情况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唯有以雷霆手段、长效机制整治执法腐败,才能重拾民众对法治的坚定信心,才能让基层执法真正成为守护人民的坚固堡垒。

否则,今日民众的愤怒呐喊,将成为明日法治崩塌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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