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们公司筹齐了剩余的工资款,已打至法院一案一账户。”刚参加完全市法院根治欠薪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的刘法官收到了陕西某房产公司发来的消息,这个案子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刘法官向涉案公司告知,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如果解决不好,涉案企业和公司负责人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从情理上来讲,目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有一定困难,但是农民工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家庭的生计全靠工资报酬,希望企业充分考虑农民工一年的辛苦和不易,切实解决欠薪问题。
施工单位和开发商表示,目前项目存在经营难题,暂时无力履行,但无论如何一定积极想办法,开拓销售渠道,增加收入来源,一旦有销售收入优先解决涉案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的客观市场行情,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营销的影响。
经过办案团队多日努力,终于赶在2025年元旦节前将涉案的农民工兄弟们136万元血汗钱成功讨回,已全部交至农民工手中。
法官说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