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热月党和督政府的统治(上)
1.热月党统治时期的法国内政
发动热月政变及政变后上台的政治集团,史称热月党人。热月政变后,法国政权转到热月党人的手中。热月党是反对罗伯斯比尔派的埃贝尔派、丹东派以及代表中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公会中的平原派等派别的联合体。因此,热月党人没有一个固定的纲领。热月党人获得政权后,以塔里安、弗雷隆等人为首,由原来的丹东派成员组成的"新宽容派"在国民公会中占了上风,他们代表了那些在革命中发了横财的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利益。
热月党人掌权于大革命风暴之后,其客观历史使命是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巩固革命的基本成果。实现稳定的首要前提就是取消恐怖统治时期的那些激烈的政策。因此,热月党人从8月5日起就开始从监狱里释放出许多被雅各宾派监禁的嫌疑犯,仅在头5天内,就释放了478人;11月1日热月党人还下令发还过去嫌疑犯被没收的财产,雅各宾专政时期被放逐的吉伦特派代表以及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吉伦特派人物,又重新被召回国民公会。12月2日热月党人又下令赦免同意在一个月内停止叛乱的旺代人,并下令取消1793年宪法。
热月党人执政后,立即封闭雅各宾俱乐部及其各地分部,解散巴黎公社及其各区组织。在释放嫌疑犯的同时,对仍然坚持恐怖统治的国民公会代表进行了打击。11月11日,老山岳派成员卡里埃因过去在担任驻南特地方特派员期间滥行杀人而被捕,经审判后被处以死刑。为了消除雅各宾派的社会影响,热月党人还组织了一个由资产阶级子弟组成的"金色青年"团体。他们身穿"受害人服装",手持凶器横行街头,摧毁了雅各宾派集会的场所和马拉的塑像,到处打击和迫害民主力量。
12月23日,热月党人控制的国民公会正式宣布废止"最高限价法",取消了对投机活动的一切限制。从此,商人投机活动空前猖獗,生活必需品价格猛增。资产阶级重新过起了穷奢极欲的生活,巴黎广大下层劳动人民则为了购买每天配给的半磅面包而日夜排队。在这种情况下,巴黎的下层劳动人民在1795年4月1日(共和三年芽月12日)和5月20-23日(牧月1-4日)两次举行了武装起义。这就是芽月起义和牧月起义。这两次起义在本质上都属于饥民暴动。起义者高呼"面包"和"93年宪法"的口号,攻进国民公会。但由于缺乏有力的领导和组织准备,起义很快被镇压了。芽月起义和牧月起义是大革命中群众运动的尾声。它们没有能够象革命高潮时期的起义那样取得胜利,因为那时的起义是和推进革命的进程、夺取革命胜利相一致的,而热月党建立统治后历史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稳定,所以,这时的起义是在违背资产阶级需要,又缺乏有力的政治派别领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失败也就难免了。热月党人镇压起义之后,解除了巴黎人民的武装,逮捕和流放了数千人。
在镇压雅各宾派残余势力和下层劳动人民起义的同时,热月党人竭力维护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对王党也毫不容情。热月党人上台后,明确宣布维持大革命期间发生的财产关系的一切变化,1795年1月8日,还把1月21日处死路易十六的日子定为国家节日之一。
但是,热月党人对雅各宾派和巴黎人民民主力量的摧残,却在客观上助长了王党分子的反动气焰。1795年6月27日,逃亡贵族们在英国支持下从海上进行反攻,在法国西部的布列塔尼登陆,占领了奥雷城。热月党人立即派军队迎敌,并将敌人驱逐到基贝隆半岛。7月21日,政府军全线反击,叛军除少数头目逃跑外,其余被全歼。基贝隆战役后,热月党加紧了对王党势力的打击。根据8月18日的法令,过去回国的逃亡贵族已得到赦免而从逃亡者名单上勾掉者,必须立即离开巴黎。9月6日热月党又宣布,革命以来颁布的打击反抗派教士的法令全部恢复,被放逐后又回国的教士限两周内离开共和国。
王党分子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10月3日(共和四年葡月12日),国内的王党分子在巴黎掀起叛乱,这就是"葡月暴动"。热月党派巴拉斯指挥镇压叛乱的政府军。巴拉斯大胆任用当时年仅26岁的拿破仑.波拿巴作为前敌指挥。拿破仑调来大炮配合作战,很快便粉碎了叛乱。这次战斗充分显示了拿破仑的军事指挥才能,使他获得了"葡月将军"的称号。很快,拿破仑被擢升为巴黎卫戍区的副司令,不久又取代了巴拉斯晋升为司令官。
热月党执政后,对外战争在继续,法国不断取得胜利。1795年4月,普鲁士与法国单独签订《巴塞尔和约》,普鲁士退出反法联盟并承认法国占领比利时和荷兰和以莱茵河为天然疆界。不久,荷兰、西班牙也退出反法联盟并与法国结成联盟,法国开始解除了孤立被围的局面,第一次反法联盟濒临瓦解。
2.1795年宪法和热月党统治的终结
由于对外战争的胜利和对内镇压了人民起义与王党叛乱,热月党的统治暂时稳定下来。为了进一步巩固统治,国民公会于1795年6月下旬讨论制定新宪法,新宪法于8月22日通过并开始实施。这部宪法史称为1795年宪法,又称为"共和三年宪法"。新宪法规定,法国仍然实行共和制,但又删除了1793年宪法中的有关人民民主权利的条款,如取消了普选权、提高了选举资格,规定只有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上,并缴纳高额税款的男子才有选举权。这样,新宪法一方面用财产资格限制一般人民参政,另一方面用代表资格及居住年限限制王党分子混入,从而真正保证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新宪法规定,立法机关为两院制的立法院,下院称五百人院,掌握立法;上院为元老院,由250名议员组成,它对下院提出的法律有批准、修改和否决权。为了避免王党分子通过选举篡夺立法院的席位以便保持热月党人在立法院中占居优势,热月党还通过了一个补充条例,规定,两院议员必须有2/3由原国民公会议员中选出。
行政权属于5人组成的督政府,由元老院根据五百人院提名选出,每年改选其中1人。督政府成员以3个月为期,每人轮流担任主席。督政府拥有内政、外交、财政和军事方面的广泛权力。
根据新宪法,国民公会在1795年10月25日解散,由新选出的立法院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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