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生态之美
近年来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
宣传力度的加强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显著提高
形成了人人关心
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近日
重庆万州公安与热心群众
一起接连救助了
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他们用实际行动
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
“警察同志,我在我家天楼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长得有点像‘老鹰’,你们快过来看看!”近日下午,万州区公安局双河口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在天楼上发现了一只长相酷似“老鹰”的大鸟,由于其翅膀受伤了无法正常飞行,需要尽快进行救治。
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查看。经初步检查,这只“小可爱”长着一身棕褐色的羽毛,体型较大,眼神灵动,其翅膀上有轻微外伤,无法正常飞行。
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内,并为它准备了舒适的临时住所,还贴心地准备了水和食物。为使其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救助,民警及时与西山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其临时“安置”在西山动物园内,待其伤势痊愈后,将被放归自然。经专业人员仔细检查和辨认,确认这只受伤的“小可爱”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kuáng)。
“警察同志,这只猫头鹰飞到我家阳台上来了,即便看见人靠近也不飞走……”近日,家住清江上城的一热心群众抱着一个纸箱来到万州区公安局钟鼓楼派出所寻求帮助。
当民警接过纸箱,只见“小家伙”正安静蜷缩成一团,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看上去很是呆萌可爱。
值班民警对“小家伙”的身体进行了初步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期间,民警为其投喂了食物和水,“小家伙”也十分配合,吃饱喝足后也精神了不少。
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随后将其送到了西山动物园,经专业人员现场确认,救助的这个“小家伙”的确为领角鸮(xiāo),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待动物园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后,如果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将择机放归自然。
警 方 提 示
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请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