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如今,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迈入老年行列。他们的子女大多都会面临上有四老,下有二小的局面。近年来,国家为鼓励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助措施,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成为一项重要政策。但时至今日,却依然有很多群众为了领取这笔钱而“跑断了腿”,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国策为何在基层落实难、执行难?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的于女士,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按照政策,退休时可以获得一笔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但到现在也没领到,为此她已经奔波了14年。她说现在是这里找也不给,那里找也不给,去户籍所在地于河镇,镇上不给,去企业,企业说手续都在镇上。就这样来回踢皮球,踢得自己也没法弄。
跟大多数同龄人一样,于女士年轻时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了一个孩子。自从2010年退休后,她多次通过村里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交了扶助金申请表,但都被退了回来。村妇女主任表示,于女士找错了门,让她去退休企业里找。
于女士向记者出具了她的独生子女证和退休证,证件上写道,于女士是2010年退休,退休单位为潍坊市中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驻地在潍坊市奎文区,然而该企业拒绝给于女士发放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企业经理说于女士的扶助金应该在社区里,应该是社区里给她补,给她发,并让于女士报无职业,这样社区就可以给她补,给她发了。
球又踢了回来。企业说于女士的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应该去社区里领,但街道和社区都让于女士去企业里领。十四年来,在这种相互推诿中,于女士不停的在村委、街道与企业之间来回奔波,甚至去上访过。但自己应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最终都是石沉大海。明明手续都齐全,为何这份奖励扶助领取起来如此之难?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宋传杰说,在大家需要的时候,街道企业都撒手不管了。当时对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个要求和措施,是很具体的。而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或者帮扶保障措施,是一个原则性的不具体,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放松了对法人单位执行奖励政策的监督和强制性措施。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卸磨杀驴。那么现在大家都需要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扶助的时候,大家都撒手了,我觉得这个事情是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我们继续进一步关注。
在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为了更好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扶助。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各地从1982年开始陆续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进行奖励,在退休时可以从用人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费”。为了帮助于女士领取到这笔钱,记者来到企业驻地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实际已经不经营了,无法找到企业负责人。目前已经上报到区卫健局部门了。
记者又来到奎文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坦言,类似于女士的情况非常多,尤其是企业退休职工,这让他们感觉很难办。
在采访过程中,户籍所在地街道工作人员曾经表示,如果企业注销,于女士的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可以通过财政统筹发放。既然企业驻地街道和卫健部门都说企业实际不经营,是否可以走破产、注销程序?记者又咨询了奎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又给泼了一盆“冷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规定,企业注销或者申请破产,主管部门不能做主,是否注销或者破产,主动权在企业手里。
记者随后前往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年此类冒充“僵尸企业”拒不支付员工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的情况有很多,他们也接到过多起投诉。问题的堵点就是企业耍赖。实际上这个企业他们也都调查,发现这个企业把资产已经转移了,重新注册了一家企业。
企业耍赖,成为了最好的挡箭牌。企业不经营,也不破产,职能部门彷佛也束手无策。于女士的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领取走进了“死胡同”。记者采访了众多部门后,给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于女士起诉。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做了贡献,到头来为了领取应得的合法保障,却只剩下起诉一条路,于情于理都讲不过去。在我们记者多次采访并在视频端发酵以后,潍坊市卫健委12月份终于给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他们牵头,联合企业驻地东关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四部门联动,尽快给像于女士一样的退休职工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不再让她来回奔波。
事情在向好发展,但是过程却让人唏嘘。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的钱虽然不多,但是这种做法让人很寒心。原本是一件特别好的惠民工程,是一件大好事,但有些基层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却走了样,只考虑自己如何省事,一推了之,结果就办成了一个抹黑工程,一个失信工程。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宋传杰说,从政策层面来看,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是一项要等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才能享受的延迟兑现的奖励政策。现在,奖励扶助却未能如期兑现,往小处说是失信于民,大处讲,是严重损害国家政策的长期信誉;从问题来看,就是因为基层在执行中走了样。特别是对于企业职工,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合作才能监督独生子女父母所在企业是否履行此项社会职能。否则,就会让本该简单的问题变复杂了。所以说,这个事情必须要解决;从政府部门来讲,要把这个政策的落实,真正体现在为独生子女父母服务的层面来做。不能因为现在人口政策现在有了变化,就忽视了过去政策的延迟效力。只有这样有担当,才能扑下身子,把百姓事当自己的事来办,才能让群众真正走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