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级具有河北区户籍
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
转学工作安排
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级具有河北区
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
转学工作安排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原则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的要求,持有河北区常住户籍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河北区高中学校实际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二、转学条件
2024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河北区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3.对于已经在天津参加中考但未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
4.对于已经在天津参加中考,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因户籍不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或志愿填报有误等原因导致未被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须达到此次报考志愿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此志愿作废。
三、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报名者可于2024年12月30日9时——2025年1月10日17时登录“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提交转学申请,报名时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全国学籍号、联系电话等,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2025年1月26日9时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提示:上传材料包括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须体现考试单科得分和总分,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
网上报名,微信扫描“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2.统一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河北区教育局将于2025年2月10日组织统一测试,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统一测试考程安排如下:
3.填报志愿。2025年2月12日,学生可查询测试成绩,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
4.志愿确认。2025年2月14日,一名监护人到河北区教育局二楼报告厅(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志愿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确认签字。(不到现场的学生及另一名监护人需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自行打印签字按手印现场上交,见附件1)
5.统一安置。河北区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位、测试结果、个人志愿等情况,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如果学生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将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录取结果可于2025年2月15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6.学校通知。2025年2月15日,接受学校通知家长转入结果。
7.报到上课。2025年2月17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四、转学注意事项
1.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安置后无故逾期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
3.凡预约报名且经过审核通过的,如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根据高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若不服从统筹安置,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转学,不再进行安置。
4.整体转学工作如有调整变化,请家长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22-26288185
附件1.河北区2024级普通高中外省市回津就读学生高中志愿填报委托书.wps
附件2.高中转学流程图.wps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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