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该由侵权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买单”(主题)

河南漯河:对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违规使用医保报销问题进行监督(副题)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 郑君南)“与检察机关、法院共同建立‘通告+追偿+监督’机制后,我们从法院获取违规报销医保基金案件线索31件,追回医保基金80万余元,剩余的医保基金正在进一步追偿中。”近日,在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医保局召开的工作联席会上,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24年3月,在集中排查涉医保领域案件线索时,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引起了漯河市检察院检察官赵龙的注意。

2022年8月,陈某骑自行车回家途中撞到路中间堆放的砖渣受伤,产生医疗费用46万余元,其中使用医保报销16万余元,自费支出29万余元。随后,陈某以侵权纠纷将漯河市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查明陈某受伤的原因是该公司在施工中违规堆放砖渣,遂判决该公司向陈某赔偿医疗费自费支出29万余元。

“根据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医疗费用应全部由侵权人承担,而不应使用医保统筹报销。”赵龙认为,该案已经查明了侵权人,那么全部医疗费用都应由侵权人承担,对于陈某使用医保报销的16万余元,法院既未通知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参加诉讼或另案行使追偿权,也未明确要求当事人退回医保基金,不利于及时追偿医保基金。

该由侵权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却由医保基金“买单”,这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

带着这个疑问,赵龙与同事从漯河市两级法院近5年的裁判文书中筛查出200余件线索,并逐一排查,发现113件案件存在违规使用医保报销情况,另有60条存疑线索。随后,漯河市检察院按照管辖要求,将上述173件案件线索移交至该市5个县区检察院进一步办理。2024年7月,漯河市两级检察院向该市两级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一步审查后,将违规使用医保报销的线索移交给医保部门,并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加强审查。

漯河市两级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建整改小组复查案件,并将确定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线索移交至医保部门。

7月31日,漯河市检察院联合该市中级法院、医保局召开“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工作座谈会,形成了“通告+追偿+监督”工作机制:法院立案庭发现有医保违规报销类侵权纠纷案件,应及时告知医保部门参加诉讼行使追偿权,并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明确医保部门的追偿权,医保部门在诉讼中可以直接行使追偿权或由法院在判决中责令当事人退回违规报销基金;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筛查或者其他渠道发现存在医保基金违规报销案件,及时启动监督程序。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