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面,同学之间打打闹闹都很正常,但玩笑都是有限度的,更别提一些伤害别人的恶作剧了,甚至都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了。

12月26日,浙江宁海县李女士的儿子就遭遇了此类事件。

李女士的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学骗喝了强碱水导致食道受损,并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还不能正常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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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表示施害者骗自己儿子瓶子里装的是雪碧,儿子信以为真一口喝下,结果就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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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表示,自己会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施害者的责任。

施害者家长也回应了,并不会逃避责任,该怎么承担责任就怎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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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之后,派出所表示,因为施害者未满16岁,只能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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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笔者小时候,同学之间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有个同学将木棍削尖了,玩笑似地刺向了另外一个同学的眼睛,瞬间鲜血直流,不过幸好只是刺伤了眼皮,没有伤及眼球。

像这次事件中的施害者,是明知道强碱水有腐蚀性,还骗同学去喝,食道受伤其实都是轻的,严重的话可能都会危及生命。

这甚至可以说是杀人未遂了,就看后续李女士起诉的结果了。

笔者还是希望同学之间还是友善和谐一点,切莫拿别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不然最后真的会后悔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