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左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左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取分红;不正确履行职责;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用地指标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左建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左建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