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现实版《我是刑警》在山东潍坊再现。
近日,山东潍坊临朐公安破获了一起2006年发生的“0731”命案,逍遥法外18年的一对男女双双落网。
是怎样曲折离奇的案情,致使警方艰难追凶十八年?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18年前的一个夏日:
2006年7月31日,那一天,天气异常炎热。山东潍坊临朐县公安局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他在某河滩北岸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
临朐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当时参与勘验的王法医回忆,案发时他刚入警,是跟着师父去的现场。现场焦味、臭味冲天,他和师父拿好工具走近勘验,只见一具烧焦的尸体蜷缩着,仰面朝天,面目狰狞,尸体碳化严重,一只脚已经烧没了,场面非常惨烈。
经勘验,尸体发现地并非案发第一现场,被害人是先被勒死后,又拋尸于此河滩处焚烧。
非第一现场,有价值的信息自然就少。同时案发已有数天,案发位置偏僻,近段时间又恰逢雨季,几场雨冲刷下来,现场没有提取到丝毫对破案有助力的信息。
当前最要紧的无疑是确定死者身份。临朐立即启动命案侦办机制,成立“0731”专案组。对周边群众进行了逐门逐户走访调查。遗憾的是,并未发现符合条件的失踪人员。
案件陷入了僵局,按照当时的规定,无主尸源只能就地埋葬。专案组民警人人心中对破获案件仍有期待,为防止河水侵蚀,他们把尸体埋在了案发现场西30米的山坡上。
熟悉白银杀人案始末的人都清楚,一个未破获的案件真得会成为办案民警的心魔,这个心魔同样困扰折磨了“0731”专案组的成员们18年。
多年后,王法医仍对当年掩埋被害人尸体那一幕记忆犹新:“掩埋地放了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也像压在了我的心里……”
当时接报后出警的山临朐公安局九山派出所辅警徐京法,18年来,他每每出警路过此案埋尸地,都会不自觉地望向埋尸位置;每当有新来的同事,徐京法都要指给他们看,告诉他们那里埋着一具被烧焦的无名男尸。
就这样,所里新旧同事都知道这里有一起未破的命案。
时光匆匆,一晃数年过去,临朐公安的民警也差不多换了一茬。然而,不管人员如何变幻,局里从未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每年都会将案卷材料重新分析梳理,对发现的线索认真核查。
而每一个参与调查此案的民警,交接时都会重点提一下尚未侦破的“0731”命案。
“0731”命案,已经成为每一位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心里的一块巨石……
2022年9月,临朐警方通过一些培训资料,得知现在的侦破技术有新的突破,于是把之前提取的检材,两次送交上部门检验,然而依然没有有价值的信息出现。
2024年3月,在公安部“攻克命案积案”的方针指导下,临朐县公安局成立新的专案组,决定对“0731”案件尸体重新检验,全面梳理复核痕迹物证。
辅警徐京法第一个报名参与侦办此案,在他的指引下,一众民警对埋尸现场进行了挖掘。由于年深日久,地面表层高低发生了变化,办案民警们一边挖一边用筛子筛泥土,数日奋战后才将被害人的尸骨找到。
在进行DNA检测后,专案组民警推测被害人可能来自江苏、山东、河南、黑龙江、吉林、安徽等19个省份。于是,2024年4月,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行程3000余公里,实地走访、调查、摸排以上地区。
这一摸排果然有重大发现,有民警排查到江苏连云港市某地,于2006年6月发生过一起电力线被盗案,此案共有两名犯罪嫌疑人韦某甲、韦某乙,而韦某乙则疑似被烧焦的被害人。
经排查,二人同村同族,经常一起外出打工。韦某甲此时尚在人世,韦某乙却下落不明!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两人因分赃不均产生内讧,韦某甲杀害了韦某乙?
案件出现曙光,专案组立即奔赴韦某甲家乡。经分析研判并借助检验技术,确定了死者正是韦某乙。
然而,专案组在抓获韦某甲进行多方审讯后,排除了韦某甲的做案嫌疑。
不过,此行仍然收获巨大,不仅确认了被害人身份,同时专案组还有一重大发现:那就是死者韦某乙的妻子彭某某,在2006年“0731”案发后不久,即携带女儿离开连云港老家到山东临沂某地务工。
更蹊跷的是,彭某某在2008年居然生育一子,此子随母亲在连云港老家落户。
这就奇怪了!如果死者是韦某乙,失踪这么多年,做为妻子的彭某某为什么不报警寻找?
不寻找失踪的丈夫,还生下孩子。那就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她早就知道丈夫已死;其二,韦某乙没死,彭某某与丈夫一直在外地务工并又生一子!
真相路转峰会、重峦叠嶂,事不宜迟,专案组民警辗转青岛、临沂、连云港多地,扩线深挖,最终查清彭某某儿子的档案信息,其父亲一栏竟然写的是:李某某。
案件的曙光越来越明,专案组警立即围绕这个李某某展开调查。
经过查阅大量旧档案、实地走访、分析研判,确定李某某早在2005年便与彭某某相识。同时,彭、李二人在案发后有一系列反常举动,并先后外出打工。
2024年10月13日,专案组民警奔赴临沂展开调查,并在李某某于彭某某居住的小区内摸排、蹲守。期间发现彭、李二人日常出入小心翼翼;同时,彭某某曾多次联系连云港老家亲属,打探“0731”命案调查细节。
毫无疑问,彭某某、李某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一番周祥部署后,专案组民警于10月21日抓获了彭某某、李某某二人。
大概十几年惊弓之鸟的日子早已练就强大的心理素质,归案后的彭、李二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经历18天的,二人心理防线渐渐瓦解,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死者韦某乙日常游手好闲,与彭某某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仍然好吃懒做、不务正业,随着家庭支出日益增长,韦某乙自己不工作,却逼迫妻子彭某某外出打工挣钱补贴家用。
就这样,彭某某来到临沂打工,期间结识了临沂当地人李某某。缺乏关爱、内心孤独的彭某某,很快就与体贴关心她的李某某互生情愫,并产生了生活在一起的想法。
2006年7月28日,韦某乙电话联系彭某某,向彭某某索要钱财。
这通电话惊醒了甜蜜热恋中的这对野鸳鸯,想到此生难以摆脱的韦某乙,以及婚后那暗无天日的日子。彭、李二人决定除掉韦某乙,彻底免除后患。
于是,他们以“来拿钱”为由骗来韦某乙,并让他喝下掺有“佐料”的饮料。药性发作后,彭李二人某合力将韦某乙杀害,并于7月31日,将韦某乙尸体拉到某河滩北岸,焚尸后逃之夭夭。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逮捕,等待进一步审理、宣判。
这起命案的侦破,不仅是对逝者及其家人的告慰,更是对公安机关不懈追凶、坚守正义的生动诠释。
杀人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然而,纵观整个案件,却也难掩一丝悲凉的色彩。
做为此案的被害人韦某乙,做为丈夫与父亲,拒绝承担义务和责任,对妻子缺乏尊重和关爱。更妄图如吸血者一样,躺在床上不停地索取,吸食一个弱女子的劳动与付出,最终引来杀身之祸。
虽然他罪不至死,却很难让人同情!
而妻子彭某某,辛苦养家,遇人不淑,原本可以完全采取合法的方式摆脱韦某乙;同时彭某某归案经调查,她当初与韦某乙的婚姻只是事实婚姻,并未领证。换句话说,她完全可以随时离开韦某乙,追求自己的幸福。
她本来是婚姻中令人同情的受害者,然而,愚昧、不懂法,却促使她采取了另外一种同归于尽的方式。
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最终不仅害了自己,害了自己所爱的人,也让几个年幼的孩子从此无所依傍。
期盼正义之光,能够照亮人间每一个角落。
也期盼每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能够敬畏生命和法律,勇敢打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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