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的通知》,经旗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审,内蒙古蒙亮民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天睿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原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复核评审;内蒙古布丝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满洲里口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新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通过申报评审。拟确定以上41家企业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

传真:0471-6968787

电子邮箱:nmgwltcyc@126.com

附件:拟入选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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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