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船舶融资租赁纠纷执行系列案,涉案总标的额高达两亿元人民币,被执行人深陷巨额债务无力偿还,船舶另被案外人实际控制经营,而船上还有33名船员被拖欠工资200余万元……
面对执行中的重重困难,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们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全力以赴与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抓住案件关键点,促成被执行人从“强制执行”到“主动履行”的转变,申请执行人避免了讼累,船员工资也悉数得到支付。
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智化僵局促履责,巧结海船返还案,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也凸显了执行智慧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案外人控制船舶
船员被拖欠工资
2023 年,某海油销售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承租了两艘大型货运船以及船上所搭载的大型设备。然而,由于承租人经营不善,租金支付出现拖欠状况。作为出租人的某融资租赁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先后提起诉讼,分别诉请承租人某海油销售公司返还租赁的船舶及相关设备。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作为承租人的某海油销售公司,应返还租赁物。后因某海油销售公司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某融资租赁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执行之路困难重重。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们在执行中查明,案外人某船舶管理公司实际控制运营这两艘船舶,并拒绝返还。而被执行人某海油销售公司深陷巨额债务泥潭,无力处理涉案事宜。同时,涉案船舶的33名船员已被拖欠数月工资200余万元,被执行人和实际运营人均无力支付。
“除非把拖欠的工资还给我们,否则我们绝不下船,也不配合你们交接!”船员们纷纷表示。
智化僵局促履责
巧结海船返还案
“若强制案外人返还,申请执行人必然需另行起诉,这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法院和申请执行人需要通过一定程序补强执行依据,这也将使申请执行人遭受船舶停运的高额损失。”
“还有个情况要注意,在船员工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形下,即便完成船舶的强制交付,案结事仍未了,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执行法官们围绕该案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面对复杂局面,执行法官们一方面积极作为,主动靠前开展调查工作,快速摸清涉案船舶停泊码头、航行路线以及在船船员等具体情况。同时,与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分析利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执行法官成功劝说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行垫付船员工资,争取早日接手船舶投入运营,以低成本换高收益,达成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双重实现。
这一举措成为案件转机,原本可能的强制对抗局面,逐渐演变为各方积极协作配合。案外人某船舶管理公司和船员在自身利益得到一定保障后,态度发生转变,愿意“主动履行”判决内容,配合完成交船事宜。随后,执行局先后将两艘分别停靠在宁波以及外高桥的船舶予以控制,并在船员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船舶及相关设备的交接手续。
短短一个月内,上海海事法院三起涉案总标的额约两亿元人民币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所涉相关纠纷均得到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稿 | 陶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