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桥出发,钻进扛盐小弄,穿过骑马楼,眼见一墙青砖,一座保存完好的青砖房便映入眼帘。转过拐角,站在石阶前,楷书“乐锦草堂”刻在门额之上,这个小院看似不起眼,却有着不一般的身份——中共五云镇支部成立地旧址。
小院建于清光绪廿六年(1900),砖木结构,四合院式。院落虽然陈旧,却欣欣向荣。天井里的各色花草,丝毫没有野蛮生长的意思,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生机勃勃。跨过天井,耳房虽已无人居住,走廊却收拾得干干净净,中堂上陈旧却完好的八仙桌,厢房前一尘不染的窗花,房梁上依旧精美的木雕……正“述说”着这座红色旧址和它的主人应卓良的故事。
应卓良出生于1896年11月,是当时缙云县城远近闻名的先进青年。1927年3月,应卓良、程骏惠等带头组织,在缙云县城建立了20余人的缙云县青年协会,号召广大青年反对帝国主义,打倒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还将印发的宣传标语张贴到大街小巷和广大农村,先后揭发时任国民政府县长、教育科科长贪污,打击了当时缙云封建反动势力,启发了缙云人民的思想,为以后中国共产党建立地方组织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
1927年8月,中共永康临时县委先后派遣委员徐宝莹和党员陈珠玑到缙云县城五云镇开辟新的邮路。当时,应卓良多次参与反对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斗争,引起了徐宝莹、陈珠玑的关注,在她们的帮助下,学习共产主义思想。在接受共产主义思想熏陶后,应卓良等10余名进步青年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应卓良不惧危险,主动申请将自己的住处作为党组织活动场所,成立缙云首个党支部——中共五云镇支部,成为中共五云镇支部党员的主要活动场地。
“我的祖父思想一直比较先进,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一直很支持。”应卓良长孙女应佩蓉回忆到。应卓良有着拳拳爱国之心,做好事从不张扬,甚至不会给家里人说道。抗战时期,他变卖家产为医院捐病床、捐物资;抗美援朝时期,他又通过女儿主动捐钱给学校。
应卓良一家在当时收入可观,却非常勤俭节约。“小时候因为妈妈身体不好,祖父的衣服常常是我洗,他穿的衣服都是补了又补,特别是内衣,补了一层又一层,我都怕把衣服洗破了,我妈妈要他买件新的,他就是不肯。”应佩蓉回忆道。“祖父每月给的生活费很少,妈妈必须精打细算。虽然家里当时条件还比较好,但一年到头也很少能吃到肉。正是祖父的严格,我们从小就养成了好习惯,更影响着我们的子孙后代。”
古语云:“家风正,则后代正,则源头正,则国正。”应卓良的子孙们分别在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国企等单位工作,他们传承了应家人的爱国情怀和优良家风,在各个领域发光发热,为社会发展做出不少贡献,他们虽身在外,但未忘本,每逢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都相聚旧址,修整房梁屋顶,缅怀先辈。
走出旧址,回首望去,草木更盛过去,物器依旧绝美;追忆往昔,共产党人矢志奋斗,历历在目。勿忘历史,吾辈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