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12月24日,栾川县司法局联合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洛阳市黄河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和拒绝酒驾醉驾专题教育活动,共158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此次活动。
集中点验
栾川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三个中队长同洛阳市黄河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警察分别对分包片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
法治警示教育
栾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警官结合《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三部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训话。栾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晋金鸽结合社区矫正违规被收监和再犯罪典型案例,从法理、警示、监管、教育等多个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身份,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二是要以案为警,引以为戒,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三是要加强学习,树立正确价值观,成为守法公民。
酒驾醉驾专题教育
社区矫正股股长王芳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对象酒驾成本损失清单》,观看酒驾交通安全事故警示片《酒驾之殇》、《酒后驾车被查全过程》,通过触目惊心的案例和详细的损失清单对照,将酒驾对自身对他人对家庭带来的无情代价呈现在矫正对象面前,促使他们筑牢交通安全思想底线。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矫正意识,筑牢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辖区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来源 栾川县司法局)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