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通江县,是全国首批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之一。近日,通江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李斌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该县已暂停野猪猎捕。原计划2021年750头的猎捕目标,至今也没完成。
2021年7月以来,四川在广元青川、朝天,绵阳北川,巴中通江,达州万源等地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然而,受客观条件限制,多地野猪猎捕工作早已暂停。
与此同时,野猪进城觅食、进村捣乱、致害农作物甚至与人畜发生冲突的事件仍时有发生。野猪防控难如何破解?
野猪真的已“泛滥”?
11月24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一头野猪闯入村民家中,顶撞撕咬老人致其身亡;
11月2日,安徽滁州一只野猪在居民区狂奔撞倒2人;
10月27日,一头野猪侵入南京南站至紫金山东站间的高铁联络线,列车随车机械师下车排查处置故障过程中,被邻线列车碰撞身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以来,野猪出没事件已超10起,造成7人伤亡。
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野猪数量达200万头,在28个省份有分布,在其中26个省份致害。
那么,目前国内野猪种群真的已到了“泛滥”地步吗?
“严格来说,野猪并不泛滥,因为各地并没有因为野猪增多,导致出现生态系统大波动情况。”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动物学会理事长胡慧建介绍,所谓的“野猪泛滥”是因为当前野猪进入人类活动区域并产生肇事事件增多了,这使得信息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关注。
缺钱,缺枪,也缺人
2022年初,通江县组建了4支猎捕队伍,成员多为资深猎户或退役军人。“4支队伍全县跑,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跑,费用按每头野猪2000元包干结算。”李斌介绍。
由于没有枪支,捕猎队采用最传统的方式:放出猎狗驱赶、包围,一番周旋待野猪精疲力竭后,猎手再伺机用长刀或长矛砍、刺。与此同时,林业部门还采购了一批不锈钢笼子,在笼内放一些食物诱捕,但时间一长,警觉性高的野猪就不会中招了。
长期遭受野猪困扰的巴中市南江县,仅有1支合法备案的捕猎队伍,也面临着捕猎力量有限、缺乏强力进攻手段的困局。“申请不到枪支、兽夹、兽套之类的工具,又容易伤害其他野生动物,药物更不能用了。只能采取猎狗驱赶、人工围捕的笨办法。成本高、风险高,效率却很低。”当地一位猎手告诉记者,想拿到政府的野猪猎捕补助资金,太难了。
2022年9月,达州万源被纳入四川省新增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县(市)名单。2023年,当地组建护农救助队伍4支,提出全年实施种群调控野猪350头的目标。
“我们也面临和通江一样的难题:缺钱,缺枪,也缺人。”万源市林业局资源保护股负责人介绍,成为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县(市)之后,省政府匹配了一笔专项资金。参照通江经验,他们也将野猪猎捕兑现标准定为每头2000元包干。
“猎捕野猪,不能用枪,主要靠猎犬。”万源一名护农救助队员称,组队之初,他们专门到外地购买了猎犬,品种一般的6000元左右一条,品种优良的要2万多元。“跑一趟山,我们至少要带1台车、1名司机、2到3名队员、5到6只猎犬,往返成本在600元以上。如果捕得到,还要加上无害化处理的成本,但能赚钱;捕不到就只能自己贴钱了。”
“试点只有1年时间,这一年,我们有资金,可以通过奖补方式兑现,所以效果好,猎捕野猪总数超过300头。钱用完之后,护农救助队伍就没积极性了。如今队伍基本已解散,大多数队员都外出务工去了,猎捕工作也就暂停了。”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很无奈,因为除了奖补资金,他们无法给护农救助队伍提供其他支持。
已有地方允许群众依法猎捕
近年来,巴中市每年都有上百个村庄遭遇“猪患”,村民向巴中市各级林业部门的求助增多。他们期待政府部门能够拿出实际举措消除“猪患”,不少巴中网友也通过各种渠道,试图从政府回应的措辞中探“口风”。
当下野猪已经被移除“三有”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并且,一些把野猪列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省区,比如北京,猎捕野猪依然需要申领狩猎证,否则就是非法狩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食用野猪仍属违法行为。
那么,在野猪较多的地区,普通老百姓在无狩猎证的情况下,能否在非禁猎区、非禁猎期,使用非禁猎工具捕猎野猪?针对巴中网友关心的这一问题,巴中市林业局曾专门进行了答复,撕开了一道“口子”。
该局11月20日公开回复称,对法律规定保护范围以外的野生动物,可在非禁猎区和非禁猎期依据猎捕方案开展猎捕活动,无需申请狩猎证。“但是,猎捕人员和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工具和方法。”
组建正规狩猎队伍,灵活处置被捕野猪
红网发布署名为徐林生的文章认为:实践证明,用原始捕猎方法,恐怕治不了野猪之害。各地应总结经验,“升维”捕猎举措。在加大资源投入前提下,有必要组建省级区域性专业化、年轻化、正规化狩猎队伍,配置无人机、猎枪等现代化装备,开展经常性训练,并将捕猎野猪列为常态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持续性安排捕猎活动。
此外,不妨灵活处理被捕杀野猪“无害化处理”方式,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允许猎手按规范就近予以掩埋、处置,要求留下视像资料为证即可,不必辛辛苦苦背下山,再搬运至较远指定地点处理,以降低处置成本、减轻猎手负担、提高捕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捕猎效率,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以及群众人身安全。
专家建议开展枪猎
纵观全国,在林业部门备案的狩猎队绝大多数没有持猎枪证,护农队多采用原始猎捕方法:放猎狗驱赶包围,用长矛或长刀猎捕野猪。有网友提出:可否对野猪进行枪猎?猎捕的野猪能否交易和食用?
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猪防控专家组成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12月19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试点省(区)反映的情况来看,猎枪猎捕效果最好。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正在研究解决办法。另外,需要研究开发一些切实可行的笼捕、网捕工具,以弥补猎捕工具单一、效率不高和安全性低的问题。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野猪肉不能食用,影响了群众猎捕的积极性;没有稳定的资金保障;种群调控机构或者猎捕队不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建议各地积极探索高效的猎捕方式方法,能够开展枪猎的地方要创造条件开展枪猎,提高猎捕效率;从充分利用资源的角度考虑,猎捕的野猪经检疫可以出售、食用,狩猎队可以获得收益,政府也不用给予过多补助,经费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另外,建立专业狩猎队,配备专业猎捕工具和设施,适应现代狩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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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