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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终审判决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
202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与周永刚就国家赔偿达成调解意见,总计赔偿周永刚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
据媒体说,这个赔偿创下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呼格吉勒图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呼格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59621.4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2017年3月,河北省高院就聂树斌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各项赔偿金总额共计268.13991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130万元。
这个赔偿数额虽然不低,但分析这个案件真是让人感觉这钱完全赔偿不了一个人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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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3月出生的周永刚是内蒙古赤峰村民。1988年7月1日,当地两女子惨遭奸杀。因首先发现尸体,周永刚被列为嫌疑人。这两名姑娘的草场惨死,这起命案改变了年轻小伙周永刚的命运。
1988年8月,周永刚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同年12月被执行逮捕,后被判处死缓。
到2009年12月5日,周永刚走出赤峰监狱时,他已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
年仅18岁的他含冤入狱,在监狱度过了整个青春。在历经21年4个月零4天的漫长等待后,被多次减刑的周永刚获释出狱时已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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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自治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再审。
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高院公开宣判,认定定案证据不足,改判申请人无罪。
每日赔偿金的标准,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462.44元计算,21年4个月零4天就是360多万元。
这个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是200万元。
但21年4个月零4天牢狱生涯,只赔200万元,还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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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制度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
30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理包括行政赔偿在内的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呼格吉勒图、念斌、聂树斌、吴春红、刘忠林等备受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都依法获得了国家赔偿。同时,国家赔偿的标准不断提高,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995年的17.76元,增长到2023年的436.89元、2024年的462.44元。
一项项直观数据表明,国家赔偿制度正日益成为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保障人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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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赔偿不能代替追责。
在周永刚判决书中,警方提供的唯一有力物证,是从受害人身上提取的犯罪嫌疑人遗留物的血型,与周永刚的血型一致。众所周知,血型鉴定结论具有概然性,它不像指纹、DNA等物证一般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更何况,周永刚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在各个阶段均存在变化。在动机、证据、供述都存在明显缺陷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机关便草草结案,存在环节的疏漏、错误乃至于违纪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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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36年过去,由于当时认为已经抓住了真凶周永刚,导致事实上的真凶逃脱法网,而且36年后时过境迁,估计真正的凶手已经难找了。
在这个意义上,命案必破的前提必须正确对待,如果为了破而破,很容易 就像本案一样,而这样还不如不破。
因为案件未破,至少还有可能抓获真凶,而如果搞成冤案,不但冤枉了无辜,而且让真凶也永久逃脱。两害相权取其轻。
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