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幸福的判定标准,是建立在对别人的优越感上。

所以,人们从来不是享受事物本身,而是享受事物带来的优越感。

这样的社会病态,导致人与人之间喜欢相互攀比,甚至互相伤害,总想凌驾于别人之上,普遍性的“嫉人有笑人无”心理。就算事物得到极大满足,都会感到心累,而毫无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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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楼下和邻居聊天,邻居问:"你家孩子上哪个学校的."

我:“理工大学。

邻居说:"哦,我家孩子清华的."

我:"你家孩子好历害.

邻居说:不算厉害了,你家孩子要是认真学,也能考上的.对了,你家孩子是大连理工还是西安理工?

我:麻省的。

天就这样被我们聊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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