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口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积极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龙口市教体局和龙口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校园餐举报奖励机制。

明确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给予奖励。

畅通举报途径

对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0535-8517151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欢迎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接到举报后,市市场监管及教体部门将及时进行核实。反映的问题线索需事实清楚、内容翔实,鼓励通过实名检举的方式进行。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参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落实保密和法律责任

受理举报、查处和核发奖金的过程中,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同时,举报人也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伪造证据或谎报案情。对于故意制造违规线索或恶意举报且严重干扰公务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