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女子出轨男友外甥,为挽留情感给男友30万,女子再次出轨后挽留被拒索要30万”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2月11日,有媒体报道,上海,女子出轨同居男友的外甥后,为了挽留与男友的感情给男友转账30万元。可两年后,男友因女子又与外甥联系,再次提出分手。女子挽留无果后,要求男友返还30万元。被拒绝后,女子以这30万元是以二人能够结婚为目的赠与为由,将前男友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终却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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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几年前,李先生因工作原因认识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许女士,二人认识不久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与许女士恋爱并同居后,李先生带着许女士见自己的姐姐等家人。可李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同居两年后,自己的女朋友居然和自己的亲外甥小李,搞在了一起,而且外甥小李是有家庭的。

得知真相后,李先生立即提出分手。许女士知道小李不可能离婚与自己在一起的。为了挽留李先生,许女士给李先生写了一份保证书,并承诺会补偿李先生30万元。李先生收了钱,也确实没有马上与许女士分手。但两年后,李先生又发现许女士还与小李保持联系。得知此事后,李先生再也不听许女士解释了,并坚决与其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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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知已经无法挽回这段感情后,许女士却要求李先生把之前收到的30万元,全部返还。但是,被李先生明确表示拒绝。多次索要无果后,许女士以其转给李先生的30万元是以二人能够登记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现在二人已不可能结婚,故李先生现在有返还义务为由,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按照许女士的说法,其转给李先生的30万元是以二人能够缔结婚姻关系的嫁妆。即属于有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虽然许女士主张是有附加条件的赠与,但李先生并不认可,且认为是补偿。结合李先生与许女士的陈述、二人的同居情况以及其他在案证据,并根据民法高度盖然性标准来判断,这30万元的性质更接近于李先生一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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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经审理后,以许女士支付的30万是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其无权要求返还为由,驳回许女士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