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一KTV女经理为赚取小费主动陪客户喝酒,事后女经理酒精中毒身亡”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2月9日,有媒体报道,哈尔滨,一KTV女经理,为赚取小费,主动跑到包间陪客户喝酒,不出所料,客户给了其5000元小费作为报酬。万万没想到,事后,销售经理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身亡,其家属认为客户以小费诱导销售经理大量饮酒,应当为销售经理的死亡买单。除此之外,KTV作为经营者,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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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发当晚,男子姜某、谢某委托朋友周某订了一家KTV,待三人到达后,销售经理赵女士给三人各安排了一位陪酒女。等到晚上11点47分左右,接待完一桌客户的赵女士走到姜某所在的包间,然后拿起酒瓶就向三人敬酒,气氛好不快活。

眼瞅着赵女士这么能喝,姜某、谢某便提议,喝的好的话,那就有5000元的小费。赵女士异常心动,对着酒瓶就吹起来,短短半小时的时间,赵女士醉得不省人事。随后,姜某三人便将赵女士送到了酒店服务员姜某2的手上,后姜某2带着赵女士到其他包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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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巧的是,在陪同赵女士休息期间,姜某2因要陪同他人去医院,便将赵女士委托给了周某照顾。一小时后,姜某2返回,周某又将赵女士转交给了姜某2。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姜某2发现赵女士的状态不太正常,于是赶紧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进行急救。

但不幸的是,经过争分夺秒的抢救,依旧没能留住赵女士的生命。随后,警方介入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警方认为赵女士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酒精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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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的家属认为,首先,姜某、谢某、周某作为赵女士的共饮人,并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反而不断拿小费诱导赵女士过度饮酒,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于是,赵女士的家属一纸诉状将相关责任人共同告上法院,要求赔付丧葬费4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8.8万元、死亡赔偿金67.2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鉴定费0.8万元,存放费及殡葬费1.8万元,合计127.6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姜某、谢某对赵女士的死亡各承担15%的赔偿责任;周某因在姜某2离开期间,照顾赵女士,遂承担10%的责任;姜某2在赵女士醉酒后,一直照顾赵女士,不需要担责;KTV承担10%的责任,其余50%的责任由赵女士自担。一审过后,姜某、谢某、周某、KTV老板均认为对自己的判决畸重,于是提出上诉。

虽然各方都为自己辩解,但二审法院还是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因此驳回了各当事人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