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佛山获悉,佛山市属国企——佛山建发集团下属子公司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10万元。
根据公告,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对其处罚10万元。
此项目后续整改情况如何?记者按官网预留方式数次尝试联系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但并未成功。
公开资料显示,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7日,注册地址位于佛山顺德新城,由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及金中天投资集团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金5亿元。佛山建发集团控股6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控股20%,金中天投资集团控股20%。2024年4月,其入选2023年度佛山市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