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以下200名同志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现向社会公示如下:丁佩菁、万莉莉、马慧惠、王飞、王我、王亮、王琼、王骞、王 磊、王鑫、王文琦、王启仁、王诚斌、王建新、王茜露、王顺玲、王晓梅、王晓清、王寅萍、毛文佳、毛应坚、方忆、方晓丽、方肇坚、孔德俊、叶为德、叶朱演、叶金芳、付成芳、司路、成祺炜、吕嘉俊、朱云、朱杰、朱瑜、朱乃弘、朱晓怡、任丞臣、华凤珠、庄琪、庄琳、刘卉、刘华、刘彦、刘子毓、刘巧凤、刘丽红、刘怡静、刘玲芳、刘晓俪、刘晓蕊、江 源、江信浩、许珂、许戈俊、许清瑕、孙莉、孙晓敏、严伟琦、劳伊玲、苏昊、李越、李锋、李文清、李韬鹤、李璐莹、杨禕、杨 霄、杨映齐、肖纪东、肖继承、吴 姗、吴珺、吴开元、吴卓军、吴贤斌、吴星宇、吴钧梅、吴嘉悦、吴毓琪、邱瑾、余海倩、应福君、沈 勇、沈雨沁、沈晨钟、宋桂芬、张 卫、张刚、张铭、张铮、张敏、张 婷、张 磊、张中炎、张文振、张春辉、张晓青、张菊兰、张晨晖、张维漪、张嘉晔、张慧心、张曌斓、张曜显、陆佳婷、陆顺凤、陆晓岚、陈林、陈虹、陈穗、陈文德、陈宇敏、陈喆旻、陈雄勋、陈慧英、邵智祺、易巍、罗云岭、罗明辉、周寒青、郑雯、郑海敏、居乃华、赵宇宙、赵品嘉、胡懋成、俞海宝、洪根、宫历、祝少杰、姚依华、袁帅、夏峰、夏胜竹、原 井、顾军、顾欣、顾子琪、顾幸玉、顾珏文、顾剑勇、顾嘉峰、钱 佳、徐岚、徐俊、徐桑、徐雯、徐 旗、徐瑾、徐竹清、徐汝妹、徐佳兆、徐炜明、徐黎华、殷青菁、翁文学、翁海义、高隽、郭莉、郭 涛、郭文婧、唐华英、唐晓琰、诸培妍、黄乙、黄烨、黄文钟、梅 娜、龚怡、龚震宇、盛晓莉、常露萍、章小燕、章传江、章依芸、章怡颖、章绍荷、董明、蒋兵、蒋毓秀、傅嘉菁、焦静、焦井泉、鲁珏旻、鲁姜申、童力顽、虞国祥、蔡 杰、蔡宗秀、蔡荣刚、蔡轶琼、蔡莉萍、管志明、廖志航、谭成如、戴静怡、戴睿豪、魏 奕、魏 强。
特此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2日
来源:黄浦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