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人员,1994年之后参加工作,就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了吗?合理吗?
企业单位人员,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就更低了,你说这合不合理?
我是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从1994年就开始在当地工作了,自己也并没有文化,所以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工。
工作这30多年以来,工资提高的也不是很多,每月的工资,也就刚好满足了,我们这一家的开销而已。
我最近查询了一下,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没想到只有12万多一点点,总觉得自己工作了这么久了,个人账户余额怎么也得有20万了,但是没想到连15万都没有。
我想着还是因为我的工资待遇比较低,所以就导致了,我的缴费档次一直就是按照最低的交的。
而在最近,我无意间刷到了,关于视同缴费年限方面的信息,我发现,企业单位人员,从2025年之后办理退休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
我见到过有几位朋友的养老金核算单,他们在今年办理的退休,没想到视同缴费年限,有的只有5年,有的认定了8年,我觉得大部分人是并没有10年的。
那就像我是1994年才开始参加工作的,等到我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不是连视同缴费年限,都无法认定了呢?
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那我的养老金是不是就会更低了呀?这是否合理呢?
这是一位粉丝朋友和我分享的,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是哪个地方的,但是他说了,他开始工作的时间是从1994年开始的,那他究竟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呢?这个咱们是需要分情况而定的。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企业单位人员,大部分地区开始缴费的时间,是从1992年到1996年之间的,还有的地区是从1998年才开始缴费。
而如果这位粉丝朋友所在的地区,是从1992年或者是1993年就开始缴费了,那么他1994年参加工作,确实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认定的,他所有的年限都是实际的。
但是假如这位粉丝朋友所在的地区,是从1995年之后才开始缴费的话,比如是从1996年或者是1998年才开始缴费,那么他确实可以认定一两年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咱们就假设,他所在地区如果是从1998年开始缴费的话,那么他从1994年开始工作,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就有4年了。
而在咱们的假设下,他最长能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4年,不会太长了,因为企业单位的开始缴费的时间,最晚的是在1998年的,并且是少部分地区开始缴费的时间,其他大部分地区,开始缴费的时间,都是1992年到1996年的。
那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他的养老金是不是就会更低了呢?是否合理?
首先咱们来看,能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咱们的工作时间来确定的,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不合理的,因为参加工作的时间比较晚,所以咱们不能认为他不合理。
那因此养老金会不会就更低了呢?
对于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来说,养老金确实是有点影响的,因为没有了过渡性养老金,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这两部分了,多多少少是会受点影响的。
但是也不会因此使自己的养老金更低的,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不仅仅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咱们还需要看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是多少,以及他退休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高低来确定的。
不能说,没有了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就会更低,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总结来说,对于企业单位人员,1994年开始参加工作,在大部分地区,确实是没有可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了,但这也并不是不合理的,而在少部分地区,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是还可以认定的,但具体能认定多长时间,关键是要看,当地养老保险开始缴费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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