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第一次结婚
却显示有两条婚姻记录?
妻子吵架闹离婚
丈夫苦寻解决方案不得
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2020年11月,赵先生和妻子到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生育保险金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有两条婚姻记录。由于当时顺利地领取了生育保险金,因此没有继续追究。
可过去几年中,丈夫到底结过几次婚,成了妻子周女士心里的一个疙瘩。两人因此常年闹矛盾,最近,周女士一度为此和赵先生闹起了离婚。
为了维护婚姻,赵先生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短信称:经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查询,显示赵先生确实有2条婚姻记录。若需核实本人婚姻状况,需前往婚姻登记处查询。
随后,记者陪赵先生前往静安区婚姻登记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赵先生只有一条婚姻记录,是2020年的5月21日在永城市民政局结婚的,由于他是在老家办理的婚姻登记,因此上海这边无法出具书面证明。
夫妻俩再次来到最初发现两条婚姻记录的欧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在街道的系统里,依然显示赵先生有2条婚姻记录。除了妻子周女士外,还有一位姓王的女士。但赵先生表示,自己完全不认识这位王女士,可向街道要求进一步了解王女士的身份信息时,街道工作人员以只能告知对方姓名,其他信息属于别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
于是,赵先生便询问街道所使用的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想要向对应的系统管理部门来反映此事,寻求纠错渠道。可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晓。
赵先生多出来的婚姻记录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又该如何解决?
截至发稿前
依然没有一个答案
难道赵先生真的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了吗?对此,后援律师陈振宇表示,赵先生是婚姻当事人,隐私是有主体的,他想从政府部门查清楚自己名下的婚姻状况,并不涉及隐私。街道方面应该将信息告知赵先生,并协助更正。
记者通过后援律师了解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之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更正。如果行政机关不更正,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来源:话匣子、新闻坊、案件聚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