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江琼 卢梦秋
我国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的背景下,“超生”已成为“过去时”,社会抚养费也相应取消。
可是,有不少在此之前因超生被处罚还没被执行完的受罚人员被法院定为“老赖”,在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问题如何解决?
11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开展专项工作,督促多部门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4名“老赖”全部摘帽。
甩不掉的“老赖”身份
2015年3月,吴某某夫妇超生二孩,被赤壁市卫健部门征缴社会抚养费6万余元,因逾期没有缴纳,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并被采取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执行措施。
“因家庭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多年来案件一直挂在法院的执行网上,没有执行结案,我们就成了‘老赖’,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吴某某告诉记者。
今年3月,吴某某夫妇来到赤壁市某银行,打算申请信用贷款,开个干洗店。不料,银行通过查询,发现吴某某夫妇二人系失信被执行人,拒绝为其办理信用贷款业务。
这不是吴某某夫妇第一次遭遇如此处境。近十年来,吴某某夫妇高铁不能乘坐,打工又被拒绝,银行账户被冻结,申请办贷款也行不通,微信支付被关闭,夫妻二人处处碰壁。
他们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是当年超生二孩惹的祸!可如今,国家的生育政策已经改变了,“老赖”的身份怎么就甩不掉了呢?
吴某某夫妇先后找到法院、卫健部门,要求停止执行,解除“老赖”的身份。然而,相关部门均答复:没有先例和操作细则,无法满足请求。
24人均被纳入失信名单
无奈之下,今年7月,吴某某夫妇来到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停止其所涉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并解除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吴某某夫妇的申诉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目前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已经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会再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作为承办检察官,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聂锦丽认为,国家生育政策已经跟随国情进行了调整,社会抚养费取消已逾3年,“超生”早已成为“过去时”,而吴某某夫妇因“超生”至今仍被采取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直接影响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历史遗留问题急需妥善处理。
吴某某夫妇的遭遇并非个例。
聂锦丽介绍,该院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历时30多天的调查取证,共排查出当地未执行完毕案件12件,被执行人24人,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直未解除。
聂锦丽告诉记者,这类案件大多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处于终本状态,正常程序下,需要申请执行人即卫生健康部门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才能裁定不予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措施。
如何处理没有执行到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涉案的当事人又该如何摘掉“老赖”的帽子?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类案监督,以最小成本推动监督效果最大化。
“老赖”的帽子终于摘掉
聂锦丽介绍,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2021年8月2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明确:未予以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应再继续执行。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法院、卫健部门,共同召开工作协调会,就系列案件的办理进行深入研讨,达成初步共识。
随后,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就未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系列案件召开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听证会。经过评议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仍处于执行状态,对涉案当事人仍采取限制措施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认为检察机关就社会抚养费征收未执结案件,拟对法院和卫健部门发出撤销执行申请和结案处理的检察建议,符合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本意。
听证结束后,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和卫健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今年9月,赤壁市卫健部门依据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向辖区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今年10月,辖区法院对未执结的12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陆续作出结案处理,依法解除对吴某某夫妇等24名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赤壁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挂案”得到全面清零,吴某某夫妇在内的24名“老赖”的帽子终于摘掉了。
“银行同意贷款啦,微信支付也开通啦,我在市区开了家干洗店,生意还不错,生活恢复了正常!”11月19日,吴某某兴奋地告诉记者。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