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翟国明

开栏的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展现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护航下的高质量发展成果,省卫生健康委与河南法治报联合开展“法治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活动,以专访全省卫生健康部门和机构负责人的方式,深入挖掘卫生健康领域在法治建设中的举措、成效,促进经验交流,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举办的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立法工作视频培训班上,河南等8省市作了交流发言,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建峰详细介绍了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立法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对赵建峰进行了专访。

记者: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为何如此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领域的立法工作?

赵建峰: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一直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卫生健康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这是对人民负责的重要体现。

记者:您提到我省在立法类型上坚持配套性与创制性相统筹,具体做法有哪些?

赵建峰:比如《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等配套性法规,我们坚持不照抄照搬上位法,重点解决我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本省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制度化。《河南省中医药条例》中关于保护和发展豫产道地中药材的规定,就是结合我省中药材资源大省的优势制定的。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创制性法规,在国家没有相关上位法的情况下,结合我省实际,把省医学科学院重建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为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记者:在立法选题上,我省坚持综合性与“小切口”相结合,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赵建峰:综合性的立法定位能为卫生健康领域的整体发展奠定基础,比如《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按照保障基本、强化基层、立足基础的思路,规定了关键性、基础性制度,为其他专项法规留出空间。

“小切口”立法能快速有效地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认可。像《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聚焦公众对食品卫生和餐饮环境的需求,把戴口罩这一小事上升为法定义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健康安全。

记者:在立法逻辑上,我省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衔接,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有哪些经验?

赵建峰:一方面,《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施行后,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做到政策与法规贯通衔接,以政策落地确保法规实施;另一方面,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立法中,对改革探索中的工作保持前瞻性,为未来改革创新留足空间,同时对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论证,确保提出的措施便于操作执行。

记者:在立法过程中,如何实现人大主导与部门主动相统一?

赵建峰:对于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的重要法规,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法工委牵头起草。省卫生健康委作为立法依托部门,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在各个环节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征求国家主管部门意见,以实现高质量立法。

记者: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立法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赵建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和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因地制宜、事法相宜,推动完善健康优先发展的规划、投入、治理等政策法规体系,更多以“小切口”立法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真正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