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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为掩人耳目,他们将生产假烟关键原辅材料的厂房包装成“文具”仓库,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经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潘某、汤某、胡某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七个月,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汤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孝感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制假窝点被捣毁

2023年3月,一台制烟设备从外地通过物流运到了大悟某工业园区的一间厂房。厂房藏身在园区角落,周围装有多个监控。5月,大悟县烟草专卖局接到此处生产假烟的举报线索后,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同年5月11日,当夜色降临,警方与烟草执法人员潜入工业园区该处厂房,一进车间,只看到满屋的“文具”包装箱,直到走进最里面,才看到一排排整齐码放的滤嘴棒和缠绕在生产线滚轮上的丝束、盘纸,这里果然是个制假窝点。

警方迅速行动,捣毁了制假窝点,当场抓获潘某、汤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2023年5月29日至9月2日,胡某、陈某等另外9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

经查,2021年11月,潘某经人介绍到河南新乡一家生产盘纸的工厂上班,其间认识了负责盘纸销售的胡某。“我有个‘大商机’,想知道不?”2022年底,胡某找到潘某,称现在生产假烟的过滤纸和盘纸十分缺货,两人一拍即合,决定抓住这个“商机”。于是潘某便辞职回到老家湖北大悟,寻找合适的厂房。

2023年2月,胡某带着付某和宗某来到大悟县找潘某,潘某则联系到以前在工地认识的汤某,几人决定一起出资干一番“大事业”。

大家经商议,决定由付某和宗某负责生产安全,汤某负责具体生产事项,包括联系人搬运、打包、烘烤、接货发货、记账收款等,胡某负责联系技术工人、购买滤嘴棒机器和原材料,潘某负责销售滤嘴棒。

分工明确后,在潘某介绍下,他们找到了位于大悟某工业园区内的一处厂房。该厂房位于园区角落,外部道路曲折,四周杂草丛生,远远看去难以被发现,这正是他们要寻觅的“好地方”。

制假产业链被牵出

场地选好后,相关设备、原料、工人也陆续到位,很快,一切准备就绪。为了隐蔽作案、逃避侦查,团伙主要成员之间还配备了对讲机。2023年3月底,工厂便开始了生产,潘某等人生产的滤嘴棒和盘纸,被源源不断地卖往外地加工成空烟管。

由于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2023年6月7日,大悟县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就涉案空烟管鉴定、电子数据提取、共同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引导侦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逐步查清制假产业链上游设备和原辅材料的来源,通过对潘某窝点的物流记录分析,逐一摸排出下游空烟管生产商,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2023年9月,河北、河南等地公安、烟草部门雷霆出击,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206人,捣毁窝点30个,缴获制假烟机49台、滤嘴棒1320万支、空烟管555万支、丝束30979公斤、盘纸89675公斤,涉案总金额达1.4亿余元。

整治烟草专卖监管漏洞

2023年11月14日,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大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潘某等12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涉嫌非法经营罪。12月18日,大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潘某等12人提起公诉。

今年5月1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汤某、陈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9月4日,孝感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潘某等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尘埃落定,然而,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此。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大悟县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同类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存在烟草专卖监管漏洞。今年5月20日,该院向大悟县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从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督促其依法履职。

大悟县烟草专卖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截至10月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6次,共查获案件333起,收缴违法违规卷烟212件,并以案释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公众和从业人员。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