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职工公积金除了买房

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

现在长三角区域内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用来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

即可线上办理

具体如何操作

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各自缴存地均无自有住房、无公积金贷款且租赁期限为12个月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温馨提示:各省市办理条件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条件以当地为准。

办理指南

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找到“长三角一网通办”图标,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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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特色专栏”版块找到“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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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专栏”服务页面找到“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服务,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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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页面后,请先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随后阅读办理须知并同意授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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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提取申请人等信息后点击“提交”,显示“申报提交成功”,表明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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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查询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我要查询”版块,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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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询页面即可查看当前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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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示例图文仅供操作参考,请以实际操作页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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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皖事通

审核 | 余挺生 责编 | 何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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