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职工公积金除了买房
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
现在长三角区域内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用来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
即可线上办理
具体如何操作
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各自缴存地均无自有住房、无公积金贷款且租赁期限为12个月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温馨提示:各省市办理条件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条件以当地为准。
办理指南
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找到“长三角一网通办”图标,点击进入。
进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特色专栏”版块找到“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点击进入。
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专栏”服务页面找到“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服务,点击进入。
进入页面后,请先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随后阅读办理须知并同意授权承诺。
填写提取申请人等信息后点击“提交”,显示“申报提交成功”,表明申报完成。
办件查询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我要查询”版块,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
在查询页面即可查看当前办理状态。
注:本文示例图文仅供操作参考,请以实际操作页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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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皖事通
审核 | 余挺生 责编 | 何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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