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安徽省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和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科学合理救助。
《办法》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范畴、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分配与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明确了资金分配原则、方式及使用管理要求等。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部门在经费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职责,强调加强绩效管理,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据悉,2024年以来,省财政厅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参保、住院和门诊费用的报销等。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记者 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