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江河,一草一木,皆为绿色家底。
大江大湖大武汉,一城秀水半城山,武汉生态颜值越来越好的背后,离不开法检联动、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东湖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便是这场保卫战中的一个缩影。
01
非法占用,林地成了垃圾场
2023年7月,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以南有一处林地被占用,现场大面积树木被砍伐,并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昔日茂密的树林、植被,原地消失,变成黄土裸露、堆放垃圾的建筑垃圾的分拣场。
检察机关当即向街道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责任人员占林毁林问题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街道经调查后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限期补种树苗,恢复毁林地原状,但违法行为人仅缴纳了罚款,未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植、恢复原状,街道亦未催告履行,未依法采取代履行措施,导致补植决定未依法得到执行,生态环境迟迟未能有效修复,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遂依法向东湖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02
积极履职,法检联动复此青绿
案件受理后,东湖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秉承“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合议庭多次向检察机关、案涉行政机关调查了解情况,并前往现场勘察,核实情况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整改。
诉讼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在取得案涉地块的合法林地使用手续后,于11月3日完成的异地补植工作通过了区城管局的技术验收。
(建筑垃圾分拣地)
11月8日,合议庭前往毁损地点及异地补植复绿现场进行勘验。经勘验,毁损地点已作为建筑垃圾分拣用地,建筑垃圾有序堆放;异地补植复绿现场土地平整并种植苗木、苗木下土壤湿润,带土补植栾树520株。
“目前已经完成了补植工作,下一步,我们会督促责任人员进一步开展苗木管护工作,确保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街道人员现场介绍道。
(异地补植复绿现场)
03
当庭裁定,以案代训共护绿色家底
本案中毁林面积6.93亩,被毁林木总蓄积10.3立方米,离刑事犯罪仅一步之遥。虽然生态修复已初有成效,但仍需加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教育,防止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11月13日,东湖高新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静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怡、余杰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薇、检察官宗美容出庭履行职务,涉案街道办负责人出庭、出声。
辖区内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环境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及八个街道的业务负责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零距离”观摩庭审,以庭代训、以案释法。推动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共同服务先行区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我们通过本案进一步认识到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街道在保护森林资源工作中的责任。我们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毁林等林业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及后续整改工作。”
街道负责人当庭表态,表达今后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全面履职的诚恳态度。
“鉴于诉讼中,被告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督促行政相对人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并完成了补植复绿,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其向本院申请建议终结诉讼,本院予以准许……本案终结诉讼!”
随着“砰”的一声法槌落下,东湖高新区法院当庭裁定终结诉讼。
庭审结束后,庭审所带来的教育和指导意义仍在持续。
“我们主管部门会继续加强对街道的指导,确保街道能够有效承接赋权事项,让行政执法权限既能放得下,又能接得住,还能管得好。”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进成效、加强指导。
“作为街道的执法人员,我们今后将加强对辖区内林业资源的巡查力度,寻求上级林业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街道的执法人员也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林业资源保护的监管力度。
这起案件是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街道之后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结的首起以裁定终结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法检联动守护“绿色家底”的有益探索。
面对占林毁林行为,绝不是一罚了之,也不是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修复优先、还绿于民,让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身生态环境的“修复者”。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整改成效,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守护珍贵的“绿色家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白云中感受到自然之美、生命之美、法治之美。
来源:综合审判庭
编辑:政治部